關於無故解雇的賠償問題,請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一些建議 20

發布 社會 2024-07-24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雙倍賠償金。 具體經濟補償標準和計算方法為:根據單位職工的工作年限,萬喬路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工作年限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服務年限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發生終止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債的; (三)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債務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具有持續履行債務內容的無限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須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對方當事人。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即用人單位有權在勞動者有過錯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對不當終止僱傭合同沒有嚴格的程式限制。 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遣散費。

    如果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員工必須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 被解雇雇員的代通知金標準是多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選擇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當月的工資標準確定額外支付的工資。

    結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月的“工資標準”應參照職工的正常工資標準。 如果上個月的工資不能反映正常工資水平,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進行確認。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的,應當按勞動者受僱一年兩個月工資的數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非法終止勞動關係的,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可申請社會保險;

    3、可請帶薪年假;

    4.仲裁應先進行,然後法院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

    魏峰律師。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但不超過12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計算一次工資時不得低於企業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賠償金額外,還需要支付50%的補償金! 你可以輸給沒有勞動合同的人,但他們會否認你曾經在那裡工作過嗎?

    權利是自己爭取的1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雙薪:1年1個月遣散費。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解雇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要求賠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關於經濟補償,主要參考勞動部的以下檔案: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辦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遣散費。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同時補足較低部分,並額外支付相當於較低部分25%的遣散費。

    第五條 用人單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勞動合同中每滿一年工作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費率支付遣散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可以起訴的要求如下:

    1.恢復勞動關係。

    2.支付經濟補償金,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乙個是給你補乙個月的工資,乙個是彌補社保的損失。 沒有別的了。 雖然合同的文字沒有給你,但沒有實質性的賠償專案。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合同有效。

    2、養老保險費、住房費等社保費應代為勞動者繳納。

    3、關鍵取決於你和公司之間的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沒有合同文字,你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法院申請作為取證。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1.合同生效;

    2.您可以要求:

    1)補充繳納社會保障金;

    2)非法解雇索賠,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您可以要求您的雇主按服務年限和月薪向您支付遣散費。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1、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勞動合同文字乙份。 ”

    2、雖然《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其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但在實踐中,繳納社保費的請求一般不受支援,但無論是仲裁還是訴訟,都必須提出社保索賠。

    3、如果你已經工作了半年以上,如果你沒有過錯,公司沒有因為經濟裁員而解雇你,可以拿到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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