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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開除,但因為你沒有和老闆簽合同,你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老闆願意給你發工資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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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告訴你結清工資然後離開是不夠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你的老闆也要付給你雙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從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至滿一年。 “就您而言,應按如下方式計算:總工作小時數減去第乙個月,以及之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加倍。
您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列印出來以備後用。
當你拿到工資時,你已經有了為你的老闆工作的證明。
這時,向老闆出示上述條款,要求老闆依法給錢。
如果老闆不給,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你就會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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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書面證明,工資單或者簽字的協議什麼的,這次老闆給你結賬的時候一定要拿憑證,這樣你才能補償老闆。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必須自用工之日起簽訂,未簽訂勞動合同乙個月但不滿一年的,必須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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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辭職不收取遣散費。 自願辭職是指勞動者未履行勞動合同,未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而不再工作的情形
擴充套件資源:
雇員自願辭職會使用人單位處於極其被動的境地,例如雇員的工作突然中斷,各種物品和檔案不交出等。
同時,如未及時採取定證、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等措施,勞動合同關係繼續存在,用人單位仍將承擔勞動風險,發生勞動者意外死亡等事故時,用人單位仍需承擔相應責任。
更嚴重的是,實踐中曾出現過個別職工主動離職後主張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辯解並支付賠償金的案例。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自願辭職的情況下,雇主不需要補償經濟補償。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續簽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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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未幫助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或未提供工作條件或勞動保護的,員工可能在此基礎上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遣散費。
補償有兩種型別: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和經濟補償。 前者只適用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標準為按實際服務年限計算的年薪兩個月; 後者適用於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的情況,例如從08年起,每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但是,如果您出於自己的原因自願辭職,則沒有補償,這是最有可能產生誤解的地方。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員工離職時能否得到補償,並不一定與服務年限有關,能否得到補償取決於辭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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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工人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不同於遣散費,鄭浩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也有很多種,員工提出自行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沒有土豆灌木包括賠償, 員工自行提出,但經雙方協調,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平均人數支付經濟補償,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且員工在工作中未受傷, 在醫療期滿、勞動能力考核後解除勞動合同的,除遣散費外,還應支付醫療費。
其次,要區分遣散費,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國有企業,或者員工以前是國有企業的員工,員工必須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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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遣散費是企業依法應當支付給員工的遣散費。 一般來說,如果員工自願辭職,公司不需要向他支付補償金。 但是,在“被迫辭職”的情況下,員工仍然可以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如果勞動者單方面提出辭呈,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因此一些用人單位會採取勸說、脅迫等手段迫使勞動者辭職,以達到不必支付遣散費的目的。 但是,在“被迫辭職”的情況下,員工仍然可以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
延伸資料: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
如果雇員被迫辭職,雇主必須支付經濟補償,包括: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5.勞動合同因以下情形無效,包括:
1)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手段,違背勞動者真實意圖,使勞動者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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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辭職一般不予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自願辭職的,符合以下六種情形的,也可以獲得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如程式設計崗位不提供電腦,裝飾行業不提供防塵口罩等。 通過錄音、錄影、聊天記錄等進行證明);
2)未足額、及時(通過銀行對賬單、錄音、聊天記錄等)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以社會保險繳費明細為證);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如規章制度正文、錄音、聊天記錄等所證明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脅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經錄音、聊天記錄等證明)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勞動者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性勞動(有錄音、聊天記錄等證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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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辭職一般不予補償。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違法,例如因拖欠工資而未向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勞動者此時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應當補償勞動者遣散費。《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維持或者完善勞動儲備金、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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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員工辭職有沒有補償如果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公司不予補償; 如果員工因公司的違法行為而“被迫辭職”,公司將給予賠償。 1、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將無法獲得遣散費司法實踐中,只要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如“居家有事、個人發展、外出創業”等,就不支援遣散費。 此外,如果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員工還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否則,如不告辭離職或未在法定通知期限內離職,將構成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可能要賠償經濟損失。
員工辭職是否有任何補償。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員工辭職有沒有補償,如果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公司不予補償; 如果員工因公司的違法行為而“被迫辭職”,公司將給予賠償。 1、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不收取遣散費,只要員工因“家庭事務、個人發展、外出創業”等個人原因辭職,就不支援遣散費。 此外,如果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員工還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否則,如不告辭離職或未達到法定通知期限,將構成勞動合同的非法解除,公司可能要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2、員工以公司違法為由被迫辭職的,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在實踐中,有的公司已經扣除了員工工資、停職、少付或拖欠工資,有的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有的公司讓員工在有毒液體、無防護用品等惡劣生產環境中工作。可以無條件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這在實踐中通常被稱為“被迫辭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且勞動者已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單位內相同或者類似崗位的職工的勞動前報酬確定。
親愛的,如果你什麼都不知道,可以隨時諮詢我,只要你需要,我就一直在那裡
各地規定各不相同,我捐獻了1200毫公升,根據當地相關規定,超過600毫公升,直系親屬可以使用您捐獻的相同數量的血液,但血液程式必須由您自己承擔,並且必須將血液報銷提交給“未付費獻血證明”和未付費獻血者, 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用血者與無償獻血者的親屬關係證明(以上資料必須提交原件,並保留影印件);出示醫院病歷及用血證明(包括血型、血型、血量)及血費收據原件; 填寫《無償獻血者及親屬用血報銷申請表》,報血站審核血液資料,經批准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