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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大哥的問題在於,借錢的人的身份是你的前女友!我想問你為什麼對她還有責任感如果你把她當朋友一樣緊緊地對待,也許你就不會糾結於要不要借的問題了,因為你現在需要錢,還是你對她有愧疚感,想彌補你之前說的她所有的壞話,我想大哥, 你要想好你要借錢給她的原因,不借給她的原因,想清楚了就不會糾纏不清了,有問題就繼續問,唉,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勸你,都是先生們,我只說你借給她就得不到什麼好處, 而她連一點感激之情都沒有 你為什麼要給自己找麻煩 如果她以後不還你錢,你覺得你不好意思說話嗎??
你借給她,可是心理上有那麼多顧忌 我想你會不高興的 我建議你直接拒絕,你可以談談你的困難 如果她不理你,那你就認得乙個人 如果她還是不理你,那她還有一點良心 否則,你只是乙個對她來說已經失去了用處價值的東西, 兄弟,接受這個想法,我們會尊重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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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不懂這些話,我想我也聽不懂這些東西!
寫這麼短的一段話,思路不清晰,你說你能做什麼?!
如果你有很多錢,又不指望她還給你,那就借給她吧!那就直接告訴她,她不用還錢,希望不要有下一次!如果你也不富有,就說不!
不要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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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不到,那就不清楚了。
它會讓你的餘生或你的妻子陷入困境。
所以,搖搖頭拒絕,不要再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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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借了就不被當好人了,還會有理由不還你......在未來為什麼不自己去找呢,過去是......
再說了,如果你現在真的不富裕,就沒有必要去幫助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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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他幹什麼? 如果你借出去,他不會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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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回答我,現在的女人是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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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5歲了,和你有著很相似的經歷,那是我的初戀,我只摸過一次手,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天天向她要錢。 唉,這種女人,我見過很多,如果是我,我會給她兩個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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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哥,你手裡的錢不多,就借給她吧,只要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就算她不還,也不會影響到你,那最好,畢竟好人是有回報的。 我相信你會處理好這件事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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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從來都不喜歡你,我不知道你是否還想贏回她,如果你願意,就借她,如果你不想,就不要借,我沒有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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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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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愛花錢,借錢給她,男人要負責。 儘管已經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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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錢,還想幹嘛,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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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況而定,她人品好,有錢可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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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借了多少錢,超過5塊錢,你就不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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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問你,她???借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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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你的前女友要你借錢,無非是急需錢,如果不是因為趕時間找不了人藉,她怎麼可能開口向你借錢。 如果你自己有一些平衡,你可以適當地借給你的前女友一些。
如果你的前女友因為錢和你告別,你發現後就吹了,你們就不聯絡了,現在我想向你借錢,我就不該借錢給她。 它再次被借用,沒有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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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借了,都是前女友借東西,我總覺得只有親情才能在對方身上花錢,這種前女友借錢感覺不靠譜,到時候找誰,如果你覺得是為了以前的感情,可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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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借來的;既然已經是前女友了,應該是陌生人,所以沒有必要借錢,因為一般人都是像朋友或者家人一樣借錢的,如果成了陌生人,就不應該向她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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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晚上好,親愛的。 我認為把這個東西借給她是一種愛,不借給她是一種責任。 之所以這樣分析,是因為你們現在已經分手了,所以沒有義務借給他。
我的前女友讓我借錢。
前天前女友讓我借了800,我把1000轉給了他。
晚上好,親愛的。 我認為把這個東西借給她是一種愛,不借給她是一種責任。 之所以這樣分析,是因為你們現在已經分手了,所以沒有義務借給他。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對她還是很好。
看來她現在真的沒有地方向別人借錢,所以她會來找你。 你們當初為什麼分手?
他還說,我以後再也不會遇到像你這樣的人來對待我了。
當時為什麼分手? 從她說的話來看,還是有機會贖回的。
我知道我以後可能再也遇到像你這樣對我好的人了,但我還是想做我想做的一切 這是他說的。
我知道你想要什麼,我不能滿足你,我會努力給你乙個家,這就是我說的。
她說了什麼? 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她想要的不多。
這是主要的事情。
他說好吧,你好好休息。
你們當時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他明明就是這個,最後的回覆有點敷衍了事。
但我想要同樣的東西,不能少。
這是他對另一半的要求。
現在我不能給他。
於是,她提出分手。 你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喜歡她,但是啊,我覺得你不應該對某些事情太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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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欠款的事實,借條、借條、收據、銀行轉賬記錄等可能反映欠款和匯款的書面材料,二、到法院起訴還款和支付利息,三是可以查詢是否有房產, 車輛,以他們的名義存放並封存和凍結以供執行。第四,如果還款期限已滿兩年,且已過,必須找到證據證明,否則將超過訴訟時效。
五、有保證人的,應當在保證期內指定保證人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償還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債務人可以被債權人撤銷的行為有: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 二是無償轉移財產的行為; 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 為避免出現無法追回財產的情形,需要收集對方轉讓財產的證據,行使撤銷權。
我覺得她想要你的關注,她想和你和解。 不過不好意思直接聯絡,我想讓你這樣關注她,她沒有別人,只是敲一敲門告訴你,我覺得現在就看你了,如果你也想和解,積極回應,如果你不想再聯絡,就裝作沒看到就行了。
既然是前女友,本質上就應該算了,但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因為畢竟曾經是你的女朋友,和你在一起一段時間了,把自己都給了你,所以你應該把過去借給她一段時間。 也許她會還給你。 分手時,你們不必成為敵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