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具體程式和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發布 社會 2024-07-28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辦理,另一種是去法院(起訴)。

    前者適用於當事人就協議的所有方面達成一致的情況。

    後者用於雙方無法就財產或子女撫養費等達成協議的情況,一方可以上法庭起訴採取行動。

    如果您有孩子,建議三思而後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三、你怎麼看?

    如果你們在一起不開心,就早點離開。

    孩子不就是他們兩個人幸福之後的結晶嗎?

    現在不開心了,你還想結晶什麼扔掉。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申請、審查、註冊。 離婚一方未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符合離婚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對辦理離婚條件的人進行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雙方同意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離婚有兩個程式,分別如下:

    雙方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如果雙方能協商離婚,可以到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談判不成功,則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於2021年生效後,協議離婚將增加冷靜期制度。

    雙方同意離婚:

    1、夫妻共同、親自提出離婚登記申請。

    夫妻雙方應攜帶的材料: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 4.雙方近期的光頭**(2英吋)

    2.初步審查。 (一)婚姻登記機關是否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3、離婚協議是否自願,是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一致; (四)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5、雙方的婚姻登記是否在中國大陸辦理。

    3. 接受。 1、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及離婚協議的內容; 2、雙方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並簽字; 3、雙方當事人親自簽署離婚協議書。

    4. 審查。 婚姻登記員應審查雙方提交的檔案、《離婚登記申請書》和離婚協議書。

    5.材料接收。

    6. 離婚的30天冷靜期。

    在冷靜期內,離婚登記申請可隨時撤回。

    7、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證。

    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當事人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明的,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關係不解除。

    8. 辦理離婚證的登記和簽發。

    如果您無法通過雙方協議離婚,則需要向被告所在法院提出離婚。

    訴訟離婚程式:

    1、前往被告所在法院立案大廳或線上立案。

    立案時所需材料:

    起訴書、原被告和被告的身份證、結婚證等證據。

    2、先進行訴訟前的調解和立案,安排調解員和調解時間。

    3、調解不成的,立案法院將出具立案通知書,您憑立案通知書支付訴訟費(50-300元)。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4.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5、民事庭受理案件後,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對方在一定時間出庭應訴。 同時,法院也會通知您出庭。

    6、雙方出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

    7.調解不成的,法院應當通過審判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離婚的判決。

    注:離婚案件的調解貫穿整個訴訟過程。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1)雙方同意離婚。

    如果雙方自願離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夫妻雙方應當自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係。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檔案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

    5、雙方近期兩張一寸裸頭照;

    6.離婚協議。 協議應當明確雙方離婚意向,並載明在子女撫養費和教育、對有困難的配偶一方的經濟援助、財產、債務等方面作出適當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7、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在乙個月內簽發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應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2)訴訟離婚。

    1. 起草投訴書;

    2、準備訴訟所需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訴訟;

    5、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將起訴狀副本送交另一方;

    6、法院第一時間安排,向雙方發出傳票;

    7、**:雙方當事人均可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行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雙方必須出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必須向法院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應根據原告的訴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對是否准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如何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作出判決。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雙方同意離婚的程式改為:

    1)準備離婚協議。(二)申請受理。 (3)冷靜期。 (四)審核和發布。

    訴訟離婚的程式如下:

    1. 起草投訴書; 2、準備訴訟所需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訴訟等。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是解除婚姻時需要經歷的過程。 在中國,離婚程式分為協議離婚程式和訴訟離婚程式。 它們描述如下: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男女自願離婚,均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為農村的鄉鎮、民族鄉、鄉鎮**,市轄區的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或未劃分區的市的民政部門**。 操作步驟如下:

    1. 應用。 一男一女自願協議離婚的,雙方應當憑戶口簿或者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 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離婚申請進行嚴格審查,主要是審查雙方是否真的願意離婚,是否就子女撫養費、配偶一方經濟援助、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3. 批准。 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自願離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批准登記,簽發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 夫妻雙方應當解除夫妻關係,自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計算。

    2.訴訟和離婚程式。

    訴訟離婚的,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原告戶籍地以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作出離婚判決。 對於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要在法庭上起訴離婚,雙方必須首先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書,其中應說明離婚的主張、事實和原因。 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後,應當在立案後七日內立案,通知當事人,並在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 被告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了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被告人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日期後,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當事人。 離婚訴訟中,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審理,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審判。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離婚程式步驟:

    1、協議離婚的,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後,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屬於離婚訴訟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准予離婚,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離婚有兩種方式,法院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離婚協議達成離婚協議的,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部門會出具《離婚證》。 當事人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或調解離婚。

    如果法院確定雙方的關係確實破裂,它將准予離婚,同時處理財產分割,共同財產一般會平分,但法院會適當照顧女方、無辜方和有困難的一方。

    1、經民政部門同意辦理離婚手續,方便辦理。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舉報人答辯人補充資料 2009-11-04 13:

    43 雙方協議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應該非常謹慎,切勿倉促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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