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4歲,感情不相容,現在離婚想要孩子,該如何判斷?

發布 育兒 2024-07-23
3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名字? 貴?

    如果我是評委,我絕對不會把這兩件商品判給你,而且我乙個問題都問不出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你應該向律師詢問孩子的情況。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正在討論離婚,你可以討論你孩子的下落。 如果法院判決,是基於當事人對孩子的良好成長,但一般是基於經濟實力。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怎麼判斷,四歲的孩子不是自己選擇的,你平時帶誰帶孩子孩子平時都想跟著,你可以好好帶孩子,讓孩子選擇你。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一般來說,雙方協商離婚協議比較好,這樣比較方便,法院通常要看雙方的經濟和物質條件。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這取決於你們倆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以及誰是與孩子一起長大的人。

    準備證據證明您的收入高於對方。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看看法院怎麼判! 這取決於父母誰有能力給孩子最好的,最好的將獎勵給誰。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就看他們怎麼說了,我要我不要走,我只是看著口袋裡的東西,我真的不想讓離婚的孩子可憐。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就看夫妻怎麼做,其實夫妻吵架吵架是正常的,離婚了。 傷害的是孩子,他很謹慎。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它應該獎勵給負擔得起的一方,但更有可能獎勵給母親。 建議在協調後再處理此問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孩子可以選擇,那麼就有乙個孩子的選擇。 否則,首先要看雙方的經濟狀況,還要看增長環境來決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父母要離婚,兩歲以上孩子的監護權取決於孩子和誰在一起的時間更多,誰更親近,誰更親近。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你的孩子已經四歲了,首先取決於你孩子的意願,然後取決於你的經濟能力。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在離婚的情況下,這取決於孩子被判給誰,或者雙方可以在離婚前進行談判。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您可以在法庭上起訴以獲得孩子的監護權。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雙方協商,撫養孩子的人將給予子女撫養費。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這個人很難說,就看誰的條件更適合孩子的成長了。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請諮詢您當地的律師事務所!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你可以先談判,如果你不能談判,那就通過法律。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成年人離婚,孩子受苦 3....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最好聘請律師,讓他幫助你!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然後就看你們誰的經濟狀況更好了,也要看孩子想跟著誰。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當兒子四歲時,離婚的孩子將被判給最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一方。 法律規定是:離婚子女判定原則是,兩歲以下子女必須由母親直接撫養; 已經滿兩歲的子女的父母與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

    納舒家的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並沒有因為父母的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和兄弟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法律分析:對於兩歲以上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須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一方: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如果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且雙方要求子女與子女同住,但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能夠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則可視為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優先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監護權的所有權需要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比如收入水平,也需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和性別,這樣才能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和教育。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女人怎麼能上班,為什麼婚姻法對女人這麼歧視,你知道女人為了生孩子犧牲了多少,十月懷了,忍受了十年級的痛苦生了孩子,然後天天承受,容易嗎? 我覺得只要女人沒有過錯,愛孩子,就應該判給女人。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誰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誰就給誰,一句話**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根據《婚姻法》,乙個四歲的孩子仍然由他的母親撫養! 只有當他們還是成年人時,孩子才能選擇! 但我勸你不要為了你的孩子而離婚!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原則上和母親住在一起應該比較合適,如果你們倆都想要撫養孩子的權利,需要法院判決,如果女方沒有明顯的過錯或者男方沒有特殊情況,就更有可能判給母親,這是我個人的感覺。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一般來說,根據經濟收入的多少,我們會看誰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其次是年紀小的孩子,會考慮讓女人拿走。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孩子獎勵給誰? 首先要看雙方的態度,如果都想要孩子,就看誰養育孩子的綜合能力較強,誰養育孩子的理由更充分; 如果雙方都不想要孩子,不離婚,雙方都會直接下地獄,甚至不想要自己的親生骨肉,那為什麼要留在這個世界呢?

  32.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女人的條件肯定比男人好,如果女人有工作,她可以撫養孩子,而女人在城裡,男人在農村,為了孩子的未來,更適合和女人一起工作。 如果是小女孩,那就更合適了。 而且孩子還四歲,不會和媽媽一起受苦。

    丈夫可以支付子女撫養費。 在週六和週日,該男子可以自由地與孩子們一起玩耍。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最大,盡量把傷害降到最低。

  33.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根據以下具體情況,按照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斷,如:雙方的經濟能力、生活條件、文化教育水平、雙方的身體狀況、是否有不適合撫養子女的情況,或更有利於撫養子女的情況, 等。

  34.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如果你是女性,你有經濟收入,而且不低於你的伴侶,你可以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35. 匿名使用者2023-12-28

    它可以由孩子選擇或由法院決定。

  36. 匿名使用者2023-12-27

    它將獎勵給條件最好的一方或孩子自己選擇。

  37. 匿名使用者2023-12-26

    它通常被授予母親,因為孩子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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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回答2024-07-23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離婚會比現在活著更好嗎? 你還是要考慮一下。

23個回答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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