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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非法解雇和拖欠工資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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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勞動者任意處以罰款屬違法行為,如有發生,建議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法律依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除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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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雇、拖欠工資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申請書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一審,然後你們兩個人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仲裁委員會會作出裁決決定;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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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或扣減工資的,包括辭職後被扣的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辦公室填寫投訴表。 如果投訴沒有達成滿意的結果,您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充分主張更多權利。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身份證明;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支付名冊)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5、用人單位填寫的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二、申請流程:
1。聽取投訴人的陳述; 2、確定驗收範圍; 3、受理或通知接收部門、單位; 4、舉報人及投訴人填寫投訴表; 5. 報告和報告。 提供與事件報告和審查有關的案例副本; 6、轉送投訴中心查處。
關於工資支付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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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解雇後,又瞎又晚,老闆還磨了李某,應該還工資。 老闆不發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督檢查組舉報。 他們會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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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被解雇,作為謹慎吵鬧的公司老闆,根據勞動法,應全額支付工資,如果老闆不支付工資,被解雇的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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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解雇後,老闆不給員工發工資,這是不合法的,所以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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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員工被解雇了,那麼他們之前的工資就應該被野外支付,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應該真正面對並解決問題。 換句話說,如果他們不支付工資,我們可以進行仲裁,並通過法律手段幫助我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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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解雇後,老平衡板不發工資怎麼辦,如果員工被解雇了老闆不發工資,按照合同條款解決這個問題是不對的,或者向中央尋求法律幫助,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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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解雇拆遷後,老闆還沒發給常恆忠的工資,還能再找乙份工作嗎? 你要參考這棵樹掛,只要你愛工作,就可以養家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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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工資: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法律依據:省級工資支付規定。 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之日結算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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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合同,所以你不能起訴。
如果你去問他們,但仍然不給,請留下通話錄音!
但是很簡單,把你姐姐接到的兩個**電話列印出來,然後影印貼在他眼鏡店門口。
因為這是典型的欺詐行為,恐怕要求清潔會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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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諮詢申請仲裁。
非合同簽字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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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突然無故解雇你,除了要支付的月薪外,還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你經濟補償。
提起勞動仲裁的,仲裁部門受理後依法辦理。 《勞動爭議解決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仲裁庭對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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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張毅律師.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用人單位在仲裁或訴訟中都應出具,因為李五元每次到乙個地方上班,都要填寫就業表格。 >>>More
在進行勞動仲裁之前,建議您仔細檢視公司的規章制度,看看您是否違反了制度並給公司留下了證據,或者您是否沒有通過績效考核並自行簽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