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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所有財產都是遺產,前提是所有共同財產都是父母的一半。 繼承人是父親、你和你母親的父母,平分。 如果你的父親去世了,繼承人是你,另乙個孩子,你父親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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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母親去世了。
你將繼承你母親的財產,也就是房子的一半。
如果你的父親在那之後去世,你和你同父異母的兄弟將共同繼承你父親的另一半姓氏。
也就是說,此時,孩子可以繼承該財產的四分之一。
你繼承了四分之三。
親生子女和非親生子女都享有相同的繼承權。
當然,他能繼承的,是他父母的財產。
你的父親和他的父親重疊,但母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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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孩子有權繼承財產,因此有權與您平分財產。
另外,我想說你寶寶很不孝順,“如果媽媽死了”的叛逆之言也可以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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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很欣賞你比較現實,但現實是建立在不違背道德和良心的基礎上的,他是好人用來保護自己的手段。 所以,你最應該做的,就是保護好自己的家,不要在乎自己的財產,而此時媽媽最需要的就是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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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相信,去看看繼承法:
你的母親去世了,孩子和女人都無權繼承。
但是在你父親去世後,孩子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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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麼直接問,我會直接的,請原諒我的無禮
1.暫時,我和小兒子和小兒子沒有任何關係,因為你說的是,如果死了是你母親,而不是你父親
2.如果有一天,你和小兒子將處於平等地位,除非有優先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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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Upstairs 的觀點,為什麼 LZ 現在關心你未來的財產分割,而不是擔心你的母親或擔心你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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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也要慎重考慮,我不同意樓上的說法,這是很明智的。 但我要告訴你,事情很可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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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要說!
告訴媽也去找一對雙胞胎! 是你爸爸為家裡的財產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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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說這種話,我就不幫你了,太不孝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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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你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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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是指有妻有夫的人,夫妻關係不經法律程式依然存在。 如果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由於配偶一方的死亡而自然消失,即不再是乙個有配偶的人。 所謂與他人結婚,包括以欺詐手段依法登記結婚和未經登記但夫妻同居的事實婚姻。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卻故意與他人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這種行為是故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罪主要有以下幾種:
1.與配偶登記結婚,另一樁婚姻登記,重婚,即兩段合法婚姻中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重婚者欺騙結婚登記機關取得結婚證,重婚犯與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串通,互相欺騙取得結婚證;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不與他人登記為夫妻同居,重婚,屬合法婚姻後的事實婚姻;
3.沒有配偶,但知道另一方有配偶,並登記結婚或同居為夫妻。
所以,你的妻子是第二種。 而你妻子要找的男人,他是單身嗎? 或者你有配偶嗎?
如果他也有配偶,他自然可以起訴他重婚,如果他之前沒有配偶,那就看他是否知道你的妻子已經結婚了? 如果他不知道,那麼他也是受害者,因為如果沒有配偶不知道另一方配偶有配偶,並以夫妻身份結婚或共同生活,則非配偶配偶不構成重婚罪,配偶只構成重婚罪。 至於他是否知道,肯定有相關證據來證明。
至於重婚罪的法律責任,我在網上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嫁給他的人,或者明知有配偶而嫁給他人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以上都是基於網上資料,我補充了一點自己的看法。 當然,如果你真的想訴諸法律,你還是要諮詢專業人士。
最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我覺得婚姻,一開始,必須是兩個人才能將來一起生活,所以他們結合在一起,不管是什麼原因來到了現在的世界,如果能聚在一起,散去,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你也有孩子,我希望作為父母能最大程度的照顧孩子的感情)如果真的行不通, 請您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權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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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證人!!! 您的結婚證。 還有誰能證明他們在一起! 的證人。 有了證據,他們就可以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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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們已經有事實婚姻,這構成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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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肯定沒問題,但具體事宜建議上法庭 難不成你老婆嫁給了你,你連她的家鄉都不知道?
我實在不理解你們這些女人,你老公在外面有情人,你還問怎麼辦? 當然是攤牌。 你自己的男人在外面亂來,破壞社會氛圍,傷害自己,更何況,還傷害了另乙個女人,那個女人不是真心嗎? >>>More
如果他願意離開那個女人,你就不想離婚,乙個女人沒有經濟**,還要照顧孩子,生活很艱難。 他最好給女人一些孩子的生活費,然後回到家裡。 你會知道得太晚了,否則我們會幫你把這三者分開。
每個人都有時候會很累,但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沒有理由退縮,而我也很累,但因為生活,我最終選擇了漂流到外面。 當你累了的時候,你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來度過它,所以我選擇了信佛,你也可以選擇回家休息一段時間,然後看看回去之後的生活是不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