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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拿不起提出來當藉口,能忍心不行嗎? 或者兩個,你要考慮一下,以後不要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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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敗它,反正你不會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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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你愛的結晶,它已經是活生生的生了,不要做讓人後悔的事情。 做乙個好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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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不明白你現在的情況。 但我認為,乙個生命在你的子宮裡是很神奇的,如果你現在摧毀它,這對孩子和你的身體來說都是乙個不理性的選擇。 是我,我會選擇生下他。
其實,單親媽媽很可愛,對孩子的良好教育也是一種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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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就想結婚,如果還沒結婚卻準備結婚,不打算結婚就不要求了,已經三個月了,**疼你的身體,如果你不做好,以後就生不了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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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打敗它,就能打敗它,打不過它,你就出生了,要麼扔掉,要麼送人,多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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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結婚,如果你不想結婚,趕緊擺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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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結婚就生孩子,不打算結婚就給你介紹,我個人建議不要特別理由留著孩子,畢竟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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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要這個孩子,在你生孩子之前聯絡我,我想要,我會補償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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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呢! 首先為什麼要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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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女孩喜歡未婚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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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留著,這個孩子在你的子宮裡已經有了生命,是你的孩子,不要做任何對不起你良心的事情,還不如生孩子,如果女孩不想要,我想要,我就付錢,這也是你在這個世界上的後代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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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生了乙個女兒,就把它交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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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 最好是女孩。 我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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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3個月了,所以我仍然想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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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假思索地懷孕了,我的想法是自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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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要它,就去吧,不要不假思索地生孩子,它會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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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不想要它,這是一條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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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它寄給我,我想生,但我的胃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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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想要它,請提前計畫! 可能為時已晚!
我還不太了解不結婚,但我覺得這首先要看雙方的意願,如果你覺得自己確實想要孩子,你的經濟條件還可以,可以養孩子,那就去吧,如果對方的意志不是很強烈,你就等於勸他, 不如在別處做出適當的讓步,如果對方也想要,那就不用說了,讓法律直接決定,你是主導方,所以對你也是有利的。但這是無法接受的一步,如果能說出來,試著說出來,因為畢竟經過這麼多年的交往,相信對方會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