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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來定義一下,你說的“慰問”就是精神慰問,靈性慰問的量和範圍因地而異,所以希望你能請當地的律師幫你查詢。 確定金額範圍後,計算出70的補償比例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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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到你的同意,所以我只能粗略地說一下你應該注意什麼:
1.供應方式。 建議對方將貨物送到門口,清關費用和運費由對方承擔,對方應保證橄欖油的質量。
2.驗收方式。 建議您接受驗收,驗收並不免除橄欖油的質量責任,不合格的橄欖油將在一定期限內由對方免費更換。
3、**。對方僅在中國授權您,並為您提供相關證明,以證明您有權**。
4.質量責任。 建議同意,如果購買者因橄欖油的質量而損壞,另一方將負責賠償。
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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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相對複雜,必須根據您的**協議逐案分析,但您可以檢視國際私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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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親屬責任比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勞務提供方因勞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受勞助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提供服務的一方因服務而遭受損害的,應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換言之,您的親屬未必能賠償所有損失,如果外來務工人員自己有過錯,他們將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2、總承包人及其親屬的連帶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或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託人或者分包企業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總承包商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它沒有將工作授予或分包給合格的工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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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總承包商不具備相應的資質,也不符合用人單位的資質。
因此,一般認為,勞動者與承包人所屬的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應先申請仲裁確定事實勞動關係,再確定工傷,再經勞動能力考核後享受工傷待遇。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將承擔全部費用。
至於親戚會怎麼承擔,可以和他們所屬單位商量一下。
當然,工人也可以向您的親戚和他們所屬的公司索賠。 但是,我個人認為,工傷索賠更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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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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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以而且應該如此。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包或者分包經營的用人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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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只要合同是你們三人通過雙方協議自願簽訂的,並且是真實意圖的體現,那麼它就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店鋪因合作方違約而遭受損失,則合作方需要承擔損失責任。
第三,如果合作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解散店鋪,三方經協商後可以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人的責任。 或者,可以重新起草合夥協議並重組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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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照《合同法》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自訂立之時起生效(條件和期限除外)。
2、對於股東的違約行為,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行為人承擔違約責任。 建議股東停止違約行為,並對給商店造成的經營損失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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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伴侶不正確,你的合同應該符合法律,但你的合同上的簽證應該由雙方簽字(簽字或蓋章或蓋章)。
如果您的合夥人堅持要撤回股份,最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例如仲裁或民事訴訟(適用於同一民事行為人之間的經濟糾紛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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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1你的父母離婚了:他們解除了婚姻,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和他們有父子關係。 您與他們的法律關係仍然存在。
2.你被授予母親。 這只是意味著法院認為,與母親一起生活對你更好。 法庭上的關係是,母親對你的撫養負有大部分責任。
3.家庭在父親這邊:這意味著你仍然是他們的一部分,所以如果村里分地,補償等,你應該給你乙份,因為你的戶口還在,你還是本地人,你有權享受那裡的紅利。
綜上所述,你和你父親之間還是有法律關係的,你的戶口還是站在你父親這邊的,你完全有權獲得村上春樹的分紅。 至於獲得利益的標準,必須以村上春樹的統一標準為基礎。 他們對別人做了什麼,他們應該對你做什麼。
你應該像別人分享一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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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父親去世了,他不會再婚。
它應該由你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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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帳戶尚未被轉移,並且您有搬遷的份額!
法律顧問的職責如下:提供法律諮詢、防範法律風險、撰寫法律文書。 例如,國家信函局法律顧問承擔參與規範性檔案論證、提供法律意見、參與事務等職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