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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工傷職工因工受傷,經確證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 工傷職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辦機構批准的,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單位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用。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條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為工傷職工安裝假肢、矯形器、義眼、假牙、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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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仍需住院治療的工傷**無法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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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傷**費用,並按傷殘程度享受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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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仍然根據帶薪休假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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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事故受傷,因工傷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暫停原有的撫卹金,依法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工作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接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設立的醫療衛生專業轎車、家庭銀行中隨機抽取3名或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 市下設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必要時,可委託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勞動能力鑑定中職工工傷和職業病殘疾等級評定GB-T16180-2014》綜合判斷 殘疾程度根據殘疾人在殘疾程度技術鑑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依賴醫療和日常生活護理的程度,綜合確定和分級殘疾程度, 並適當考慮殘疾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的影響。
附錄A顯示了確定各類工傷和職業病所致傷殘的標準。 附錄 B 提供了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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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發放。 1、停工帶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2、工傷評估完畢後,暫停原有撫卹金,勞動者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工工資期屆滿後仍需治療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停薪留職期限的長短,一般認為應結合工傷職工的受傷情況和醫院出具的意見書來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
4.《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工傷職工經鑑定殘疾後,暫停原補助金。 即工傷職工傷殘評估後,其原工資待遇應為自工傷發生之日起至工傷發生之日及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或者喪失工作能力的鑑定費用。 二、因疾病或者非工傷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鑑定費由被鑑定人所屬單位申請的,由被鑑定人所屬單位支付鑑定費;由被評估人進行鑑定的,鑑定費由鑑定人當初支付,鑑定人認為其部分喪失行為能力或以上的,鑑定費由被鑑定人所屬單位承擔。 無單位的,鑑定費由個人承擔。 >>>More
如果工廠不申請,可以自己拿到材料,到當地勞動廳下屬的工傷部門申請,所需材料有: 1我與工廠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品牌、勞動合同等) 2 >>>More
殘疾程度的具體考核標準由民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會同軍隊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二條 因戰爭或者因公致殘的現役軍人,符合醫療條件合格後殘疾程度評估條件。
1、被認定為工傷後,可享受工傷待遇,具體支付標準由當地社保局按規定確定; 2、如未及時評估傷殘程度,也可享受工傷待遇;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