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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再婚要求男女都到婚姻登記處登記再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大陸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證明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第十四條 離婚男女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 再婚登記適用本條例關於婚姻登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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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再婚一定要同意重新申請結婚證,單方面是不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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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絕對不允許,無論是結婚還是再婚,他們都應該在男人和女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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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是,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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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如果雙方離婚後想再婚,需要有離婚證,離婚後雙方沒有再婚,但離婚雙方嫁給了別人,還需要攜帶離婚證來證明自己是單身。 再婚和婚姻登記與一般婚姻登記沒有什麼不同。
只要帶上離婚證,這與一般的婚姻不同。 其他檔案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到婚姻登記處,可以當場拍照,而且要填寫申報表和一些**,交一點費用。
《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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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方持有離婚證,不能申請再婚。
有離婚證意味著當事人沒有再婚,所以只有一方有離婚證並不能證明雙方都是單身。 未持有離婚證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其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然後再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和身份證明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確認其真實性的,應當將結婚證或者離婚證重新發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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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現在由你來回答<>
如果一方有離婚證,他或她可以再婚。 還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2)簽署宣告,證明他或她與另一方沒有配偶,並且與另一方三代以內沒有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如果一方有離婚證,他或她可以再婚嗎?
你好,親愛的!現在由你來回答<>
如果一方有離婚證,他或她可以再婚。 還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內地居民申請婚姻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簽署宣告,證明對方無配偶,且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
法律擴充套件:1、離婚後可以再婚。 再婚的困信宴之道:
男女雙方提供離婚證原件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王寅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符合條件的,出具結婚登記證,恢復夫妻之間的法律關係。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大陸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境內外國人結婚,或者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登記證和所在單位、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結婚登記檔案後,應當核實當事人確實在機關辦理了婚姻登記。 >>>More
如果離婚證遺失,如果婚姻狀況在戶籍上顯示離婚,也可以。 戶籍上未註明離婚的,根據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發布的《關於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損毀的,不能補發。 您只能憑戶口簿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在核實結婚登記檔案後,會依法向該機關核實您確實已向該機關登記結婚。 >>>More
如果雙方因《離婚證》遺失而需要證明夫妻關係,應持身份證、戶口簿、近期2寸裸頭**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有永久居留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確認情況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離婚證》。 申請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如已辦理完結婚登記手續,但無檔案查閱的,須提供兩位證明人的書面材料、證明人的身份證影印件等相關證明書、證明書,方可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More
只要拿到了證件,就是結婚了,和戶口無關,也跟婚禮是否正式舉行沒有關係,法律只承認你的結婚證。 看來是需要協議離婚,先簽離婚協議,雙方簽字,然後拿著結婚證和身份證去婚姻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