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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商量道。 中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
一般來說,孩子出生後,名字是由父母雙方共同商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變更也要由父母雙方同意。 當父母離婚時,父母雙方都無權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姓氏變更問題的批復》(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一方當事人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原名。
因此,如果孩子在離婚後更改姓氏,未經對方同意,撫養孩子的父母無權單獨更改,即使更改,另一方也有權起訴更改,屆時必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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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可以修改,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是未成年人,那麼需要南方的同意和配合; 其次,如果孩子是成年人,他或她可以決定改變他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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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離婚後可以改姓。 一般來說,孩子出生後,他們的名字是由父親和母親協商後決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改變也必須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 父母離婚後,父母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更改子女姓名。
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 一方當事人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原名。 因此,如果孩子離婚後改姓,未經對方同意,撫養孩子的父母無權單獨改姓,即使改了,對方也有權起訴改名,到時候一定要改回來。
1. 離婚子女改名的新政策是什麼?
關於離婚子女改名的新政策規定,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改名問題的批復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姓氏變更問題的批復》([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 離婚雙方未協商、協商未達成協議,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宜而變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子女原名。
2.更名注意事項。
1、離婚後子女姓氏的變更涉及傳統觀念和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對於離婚後子女改姓的問題,雙方都應謹慎對待。
2、如果在孩子改姓問題上遇到困難,特別是到了打官司的地步,可以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會對孩子離婚後改姓提供很多有用的建議和指導,幫助當事人實現自己的願望。
3、離婚後,孩子改姓,未經對方同意,撫養孩子的父母無權單獨改,即使改了,對方也有權起訴改名,屆時必須改名。
未滿一歲的公民姓名的變更由其父母決定。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因實際需要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親自申請,但只能申請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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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還行。 2.
離婚和戶籍的第一步:向入住的派出所申請。 離婚和戶籍搬遷的第二步:
搬遷地的派出所同意搬入。 離婚、戶籍搬遷是第三早; 向當前戶籍所在的派出所提交申請。 離婚和戶籍搬遷的第四步: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 離婚及戶籍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您的理由)到入住地的市公安局戶務科申請入住。
離婚和家庭搬遷的第六步:家庭事務科簽發“搬遷許可證”。 離婚和戶籍搬遷的第七步:
持《搬遷許可證》返回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搬出,並簽發搬遷許可證。 第八步離婚和戶籍; 帶著你的移民證和身份證去你搬進去的警察局。
《戶籍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籍管轄區,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遷出戶籍機關,取得搬遷證明後方可搬出。 法律依據:《戶籍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籍所在地管轄的納家旺區,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備,取得搬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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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但是,要更改、更改姓氏和更改戶口,需要徵得對方的同意。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行改名,未成年子女改名必須由監護人和雙方決定。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範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出證後方可出遷。
《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搬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遷出戶籍機關,取得搬遷證明方可搬出戶籍機關。 法律依據:《戶籍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向戶籍機關辦理遷出登記,取得遷出證明方可遷出。
孩子的親生父母需要先協商,然後需要書面同意。 如果孩子超過10歲,您還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如果大家同意,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子女戶口簿、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 >>>More
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改名有關問題的批復》指出,“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 一方當事人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宜而變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原名。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