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傷單位,不值得支付醫療費,我應該去哪個司法部門?

發布 社會 2024-07-03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在發生工傷時,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保護自己的權益: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醫療診斷說明。

    2.傷情穩定後,構成殘疾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具有鑑定資格的醫療機構提出殘疾鑑定申請。

    3.用人單位未能協商工傷賠償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用人單位拒絕支付醫療費用,並訴諸勞動仲裁,直到法院提起訴訟。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先自己支付醫療費用,等醫療結束後再通過訴訟對對方維權。 工傷賠償也稱為工傷保險福利。

    是指因公受傷的職工和因公死亡的職工親屬依法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就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的,勞動者可以依照調解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在確定工傷後仍不支付醫療費用,則可能需要用人單位提前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當公布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資訊。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避免和減少職業病的危害。 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及時改善工傷。 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就醫。

    勞動者應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建橋工傷保險診療專案清單、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按工傷保險**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公示單位內工傷保險關鍵行李的有關資訊。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的危害。

    勞動者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確保勞動者得到及時救治。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勞動者發生工傷的,在發現工傷後,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因工受傷的員工應帶服務員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交通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非工傷致病**的,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禁用輔助器具的費用;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職工按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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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03

1.首先,請你放心,我能理解你小時候父母工傷後的感受,但凡事要按照相應的規定和程式處理,切記不要聽從別人的勸告鬧事和告狀,無異於火上澆油,會激化衝突,讓事情更難處理。 不管是惹事,還是起訴,這些方法都是實在處理不了之後的不得已,這裡我會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給出建議,希望能幫到你! >>>More

6個回答2024-07-03

工傷雇員在申請工傷認定時,不需要雇主提供醫療證明原件。 >>>More

17個回答2024-07-03

絕對值得,如果都是相愛,誰和誰,主要取決於你現在的男朋友對你是否真誠,但從你的表情來看,你的男朋友對你更真誠,但男人的自尊心更強,當你做某事時,你要考慮會不會傷害他, 凡事都應該和男朋友商量,如果怕房子漲價,提前和他商量一下,你付賬,先買房,徵得他的同意,這樣才不會傷害男朋友的自尊心,反而男朋友會更愛你,更有上進心, 你們的感情會更甜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良心,你對他那麼好,他會盡力對你好,結婚後,他賺的錢還不給你,所以,先和男朋友達成協議,然後再買房子。(和他討論時要小心用詞,不要傷害他的自尊心,傷害你們對彼此的感情! 支援你的朋友!

9個回答2024-07-03

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按時申請工傷認定,則以前的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報銷,如果用人單位不報銷,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費用。 >>>More

4個回答2024-07-03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進行工傷認定。 賠償金額只有在級別評估後才能最終確定,同一級別的補償金額會因地而異。 如果您不熟悉它,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或者執行以下操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