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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讓我們從理論開始。
1.如果不合法,買方必須購買。
買賣合同是《合同法》中的“承諾合同”,即在雙方達成協議時生效。 雙方必須按照約定履行——賣方交付貨物; 買方支付價格。
2.有法律法規保護。
《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應當採取要約或者承兌的方式。 ”
提供"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向表達,買方“我要80元”的陳述是“要約”。
承諾"這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圖的表達,賣方同意交易$80“是”承諾”。
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 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送達受要約人。
因此,買方可以撤回,但只能在“賣方同意80元交易”之前,賣方在同意後不能撤回。 除非買賣雙方重新協商不交易,否則買方必須購買。
2、但在實踐中,賣方為了促成這種面對面的交易,需要有證據證明買方說“我要80元”,並證明賣方在買方悔改前同意了80元的交易價格。 有了這兩份證據,就可以證明買賣合同已經生效,法院會勝訴,這方面的證據很難取得,對策有:有現場監控或證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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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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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口頭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是保護性的。 買家不應取消交易。
但是,維權成本太高,賣家一般都要拉下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老師用討價還價買了雜貨,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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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合同是有效的,但必須有證據或已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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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賣方出價130為買方的要約,買方退貨價80為新要約,賣方對價價80為承諾,承諾發出,口頭銷售合同生效。 買方不希望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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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銷售合同有效。 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口頭承諾,那麼不履行口頭承諾就是違約。
口頭協議對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合同的成立取決於當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條款達成協議,合同是否有效取決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
銷售合同為非正式合同,即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書面形式”,不得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A公司與B公司就砂石買賣達成口頭協議,雖然只是口頭協議,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依法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採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並且可以隨時訪問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口頭協議對房屋買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關於買賣房屋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口頭協議是協議或合同的一種形式,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沒有書面使用,但一方已經履行了孝順的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了,合同就成立了。
《民法典》第469條。
雙方可以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能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表達,並可隨時檢索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9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信函、電報、電傳、傳真等內容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在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並且可以隨時訪問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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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受傷,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勞動合同變更約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且醫療期滿後, 勞動者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孫世柱的工作; (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勞動合同變更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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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取決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 因此,只要滿足以下條件,買賣合同的口頭協議是有效的,法院允許口頭簽訂合同:
1.合同內容是合同當事人意圖的真實表達。
2.合同當事人均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合同由雙方自願訂立,不存在欺詐或脅迫。
4.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方或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6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合同內容、零散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達的形式。
能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形式有形表達,並可隨時檢索的資料電文,應視為書面形式。
這種違約是否取決於簽訂合同時房主父親的身份。 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簽訂的合同有效,雙方均應當遵守。 總之,如果父親當時沒有授權書,但你在合理注意義務後發現,可以判斷他有權代為簽署房屋買賣合同,那麼就是初步證據**,你籤的合同是有效的。 >>>More
商品房買賣合同。
上的合同備案號稱為商品房銷售合同號。 納稅人或者其配偶單獨或者與商業銀行共同使用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貸款為自己或配偶在中國境內購房的,應當按照標準規範,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標準扣除第一筆住房貸款的利息, 扣除期限不得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第一奈凡旅住房貸款的一次利息減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