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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並不全是滿族人,滿族人很少,大部分都是漢族人,滿族婦女不纏腳,纏腳的都是漢族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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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人不纏腳,纏腳的人從清末才開始,都是為了好看,俗稱“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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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都是漢族纏足。 如果旗人的子女綁住他們的腳,他們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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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不提倡纏足,早期是禁止纏足的,這是漢族人的陋習,滿族婦女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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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滿族婦女不纏腳,只有普通人繼續練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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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人不纏腳,纏腳的都是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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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婦女還是要纏腳的,但是大多數滿族婦女不纏腳但也有少數意志,因為要想和漢族通婚,漢族的標準就是女人要有小腳。 滿族貴族婦女一般不纏腳,比如慈禧太后,也就是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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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頒布了禁止纏足的命令,但直到清朝滅亡才實施。
清朝入關建國後,為了穩治,前後下達了三道命令,一是剃光頭發,規定所有漢人都要留長髮,保留滿族髮型。 二是穿滿族服裝。 第三點是禁止纏足。
這三點的內容是,男人要剃光頭發,女人不要纏腳,在衣著上要和滿族人保持一致。
最後,前兩個命令一般是在清朝的強制措施下實施的,但只有禁止纏足的命令是唯一的。 直到清朝滅亡,漢族婦女仍然以三寸金蓮為標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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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明朝並不支援,但也不反對,看個人意願; 明太祖朱元璋的馬皇后是平民,所以她沒有纏腳的習慣,所以這就是露出馬腳的說法的由來。
只不過纏足已經根深蒂固了,老百姓都願意纏腳,但是廢除也好,畢竟腳雖然小,但太畸形了,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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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不支援纏足 纏足只是漢族學者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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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多次下令禁止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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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漢族婦女需要包腳,滿族婦女也私下包腳。
滿族統治者稱霸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的習俗,並一再下令禁止婦女纏足。 然而,纏足的習俗已經根深蒂固,不得不在公元1668年(康熙七年)被禁止。 也正是因為如此,女性纏足在清代達到了頂峰,各行各業的女性,無論貧富,都纏足。
甚至遠西北和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的習俗。
與此同時,女性的小腳丫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和關注。 在此期間,腳的形狀和大小成為判斷女性美醜的重要標準。 當時,各行各業的人都娶了妻子,以女人的大腳為恥,以自己的小腳為榮。
“三寸金蓮”這句話深深扎根於人們的心中,甚至有包到三寸以內的。 這樣就有了想讓別人進進出出的“擁抱女士”。
滿族八旗婦女發明了一種不同於漢三寸金蓮的綁腳方法,將腳纏繞得“又細又直,又薄又鋒利如刃,因此得名'刀條'”。 “據說光緒年中最紅的時候,八旗中幾乎沒有人不糾纏。 “刀條”不求四個腳趾扭動,不形成拱形,在女人十五六歲的時候纏繞,一般在五寸左右。
這種痛苦比漢族婦女的“一雙小腳和一罈眼淚”要小得多。
纏足最早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李的一位皇后很巧妙,用絲綢將腳纏成月牙形,在金蓮花上跳舞,以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習俗逐漸傳播到老百姓中,婦女們把纏足看作是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書生有一種病態的審美,把女人當成玩物,玩弄女人的小腳丫成了一種習慣。 >>>More
歷史總是存在於某種特定的歷史語境中。 如果清朝沒有與外界隔絕,那麼自然就不會有屈辱的歷史,清朝也不會這麼快滅亡,也許還會存在很多年。 但是,在這兩者之間會發生什麼變數,我們今天無法假設或知道。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