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和醫療過失,應該訂立什麼樣的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7-0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法律規定,醫療過失認定的賠償金額確實較高。 但是,由於訴訟實踐中的各種因素,醫院採信過錯鑑定結論的可能性相對較小,法院通過交叉詢問確定過錯鑑定結論的證據效果不會很高。 建議聘請專業律師。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事實上,在我國大部分地區,醫療事故賠償與一般人身傷害賠償沒有明顯區別,人身傷害賠償標準基本適用。 特別是2010年7月1日以後,只有醫療損害賠償,沒有醫療事故賠償。 沒有必要進行醫療事故評估。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醫療護理規範和常規,過失致人身傷害的事故。 醫療過失是指醫院的過失,導致患者人身傷害,而不是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和醫療過失都是醫療機構在醫療活動中對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行為,但前者具有明顯的違法性,而後者可能是事故。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的基本情況和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鑑定過程的解釋;

    (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診療規範和常規;

    5)醫療過失與人身傷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六)醫療過失對醫療事故危害後果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的程度;

    8)醫療事故患者醫療護理的醫療建議。

    被評定為醫療事故的,評定結論應當包括前款第(四)項至第(八)項的內容; 未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應當在評價結論中隱含說明原因。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可以要求賠償。

    1、需要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根據鑑定結論確定構成醫療事故的,醫院需承擔賠償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構成傷殘的,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 費用金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的金額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正式的醫療發票確定。 包括**費用、檢查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整形手術費和隨訪費**以及您支付的其他費用**;

    2)營養費。營養費用的數額是根據醫生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證明確定的。 它是指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的費用,以協助**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

    3)損失的工作費用和護理費用。損失的時間工資和護理費用是根據受害者或護理人員損失的時間和收入確定的。 有固定收入的,損失工作補償金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 被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起訴地上一年度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價格。 如果您申請誤工費,您可以出示收入證明。

    4)交通和住宿費用。交通費用根據您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和因醫療、護送或醫院轉院而產生的必要護送費用計算**; 住宿費按您及您的陪同人員實際產生的住宿費支付; 醫院餐補助應當根據實際支出和支出或者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檢查確定的傷殘程度、被害人居住地或者實際居住地的生活費用或者收入標準計算的。 按照當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認定殘疾之日起20年。

    但是,如果年齡超過60周歲,則每增加一年,年齡應減少一年; 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普通適用器械的合理成本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財產損失僅限於您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包括物品的維修費用、折舊費等,以損壞物品的實際價值為準。購置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應當提供證明損壞物品的價值,不能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估價,並根據估價結論確定估價。

    3、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自已知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將失去勝訴的權利,因此建議在一年內提起訴訟,以保護其合法權益。 建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提起訴訟。

    起訴要求訪問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通常是住所地或慣常居住地(居住超過一年)的法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1、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醫療差錯是指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診療常規和護理技術過失,但不造成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等不良後果,導致患者在診療和護理工作中功能障礙的行為。 醫療差錯可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

    其中,醫療責任錯誤容易與醫療事故罪混淆,兩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工作中的不負責任,以及違反規章制度或常規診療和護理常規。 區別在於後果。 前者不會引起組織器官損傷導致的死亡、殘疾或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 後者導致患者死亡或對其身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醫務人員因嚴重失職造成醫療失誤的,不能按醫療事故罪處罰。

    2.醫療事故罪與醫療事故的界限。

    醫療事故是指由於患者的疾病或特殊體質而難以預測和預防的不良後果。 它與醫療事故罪可能產生患者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後果,兩者之間的關鍵區別在於是否存在主觀過失。 因醫務人員責任心弱、違反規章制度或者診療常規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的,構成醫療事故罪。

    醫療事故與醫療事故罪中的過失類似,兩者不僅造成嚴重後果,而且沒有預見到嚴重後果的發生。 兩者的區別在於,過失和過失本應預見到嚴重後果的發生卻沒有預見到,醫療事故難以預見卻沒有預見到嚴重後果的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8條:患者在診療過程中遭受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因嚴重不負責任致使病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病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在看到病歷之前,很難確定是醫療過錯還是醫療事故,但如果醫院確實修改了病歷,獲得民事賠償的可能性很高。

    據推測,你女朋友的探視發生在《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前,醫院有義務證明你女朋友的死亡與醫療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係,如果醫院不能證明,法律推定你女朋友的死亡不是她自己生病的結果, 但醫療過錯。當然,如果病歷顯示存在明顯違反相關診療規範的行為,則可能構成醫療事故。

    構成醫療事故的情形: 1. 在正規醫療機構就醫 2.發生嚴重損壞 3.醫院有過錯 4.該醫療行為違反了診療的相關規範 5.損害與醫療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我100%確定這是醫生的責任。 我是一名醫學生,案件不允許更改。 顯然,醫生做錯了,你可以抱怨或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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