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負債累累,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23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既然你已經結婚了,就說明你老公認為你是最適合做老婆的人選,不要做一些不講道理的行為,破壞你在老公心心中的形象,努力做乙個好老婆,一般來說,乙個男人如果有愧疚感,就會對老婆好一點,你要做乙個有知識的妻子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當他的家人說出這句話時,這意味著他們都知道這件事。

    也就是說,你是結婚的最佳人選。

    在這種情況下,您無需關心。

    但是,告訴你的丈夫並給他時間,以便他能夠盡快處理這些麻煩。

    如果他處理不了,影響了你的生活,你就不會吞下它。

    讓他自己處理,就是信任他,同時給他乙個警告,讓他知道一定要盡快處理,不然就是打水的竹筐。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你只需要向你的丈夫說清楚。 給他一點時間解決這個問題。 不要著急。

    但是,有兩種可能性。 一:你丈夫心裡有你。

    然後他會處理的。 二:你丈夫心裡的不是你。

    嫁給你只是為了什麼。 失去它並不可惜。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人空間,很多人,包括你也是一樣的,他們結婚前沒有談過幾個人,但後來和前任分手了,現在和你在一起。 證明他真的喜歡你。 所以給彼此乙個私人空間,但要適度!

    我現在也和前任分手了,我還是好朋友。 一起吃飯、一起玩,只是之前的感情可能會對彼此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傷害,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傷害可以降到最低! 夫妻之間要互相理解,理解萬歲。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讓他自己剪掉吧!

    我不想讓他自殺......

    把乙個男人變成孫子欠多少錢! 醫 管 局?

    你的男人還沒長大,讓他讓自己長大......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你老公踩過很多船! 有點心,對吧?!

    2、和他深入交談,表明你的態度,讓他自己決定。

    3.告誡他:這件事只能做一次,下一步就是乙個例子。

    第四,既然結婚了,就要捍衛自己的婚姻,在高科技條件下打一場區域性的“戰爭”。

    第五,與父母保持良好的關係,實現大規模預防和治療。 呵呵。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對於丈夫的婚前感情應該被接受,很多人在婚前都有過一段或幾段戀情,如果婚後只是維持一段簡單的普通朋友關係,那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婚後還保持著曖昧的關係,那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你應該和他好好溝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儘管。 他離開他自己償還他的愛情債務。

    忍一忍。

    放開他。 他告訴你你不在乎。

    讓他面對本該自己解決的問題。

    再看看他的態度。

    如果他還對你好。

    全心全意地和你一起生活。

    好吧。 給他乙個機會。

    過去沒有得到糾正。 要是還是這樣就好了。

    然後先以離婚相威脅。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那你就不用擔心了,你只會給自己加大障礙,既然你們都結婚了,別人鬧事也沒用。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丈夫說得很清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丈夫在婚前欠債有協議,則按照協議處理。 如無約定,按其個人債務處理,婚後用債務同居的,由雙方承擔。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人民法院不支援債權人就一方當事人婚前產生的個人債務向債務人配偶提出的索賠。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婚後的共同家庭生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在婚前欠款,如果債務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則由夫妻共同償還; 一方欠債,沒有證據證明外債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由欠債人親自清償。

    法律依據:《已滅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在夫妻聯署或夫妻一方在隨後承認共同意向時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產生的債務。家庭的日常需要,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在婚前欠款,如果債務是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則由夫妻共同償還; 一方單獨欠債,無證據證明的,外債用於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等的,由欠債的一方親自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以共同簽名或共同意向書(如夫妻一方事後承認)的方式承擔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日常需要而以自己名義承擔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的使用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圖造成的。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如果丈夫婚前欠款被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一方將親自償還。 確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先以共同財產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因夫妻一方聯署或事後承認而產生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需要而產生的債務,均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氏族財產單獨擁有的,應當經雙清知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有婚前債務,債務人一般會自行處理。 但是,如果債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後承認等共同意向表述,或者是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所欠的債務,則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生活需要而產生的債務, 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產生的超過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意願。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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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7-23

作為妻子,你要理解你的丈夫,而男人在社會上一般壓力很大,所以你要理解和體諒你的丈夫。 他這麼煩躁是不是壓力太大了,作為妻子,你要學會關心和體諒丈夫,聰明的妻子往往不會讓丈夫在家裡不開心,還能幫丈夫分擔煩惱。 從你的問題中,我也發現你還是有點稚嫩,你要學會成熟,作為妻子,不要玩弄孩子的脾氣。 >>>More

8個回答2024-07-23

你怎麼還能嫁給這樣的人。

你們倆的性格根本就不對。 >>>More

9個回答2024-07-23

你喜歡她的話! 堅持!

如果你不喜歡它! 下! >>>More

10個回答2024-07-23

非常認真地向他說清楚。

如果這還不夠,那麼你可以和他的父母討論一下。 >>>More

10個回答2024-07-23

這個問題相對解決了。 如果你的老公因為工作性質決定經常交往,又不善於拒絕,建議你多和他單位的人溝通,尤其是他的同事,說明你已經準備好生孩子了,我想大部分人還是會理解的,不會勸他喝酒。 當然,如果你的丈夫是個好酒鬼,那就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