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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獲得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分割遺產,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應分給另一方,其餘財產為死者的遺產,並按照繼承法處理, 因此,父母作為第一繼承人有權分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實際依法可以按以下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的範圍,即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項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雙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擁有的智財權所得;
(四)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是指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和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在繼承收入的情況下,它指的是財產權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 即使婚姻在婚姻關係終止前並不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第18條規定了應屬於配偶一方財產的財產範圍。 也就是說,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它是丈夫和妻子之一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以及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一方的日用品;
(五)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
合法夫妻共同財產的特點:一是時間限制。 即從領取結婚證到解除婚姻關係的整個婚姻關係期間的勞動、生產經營、投資、智財權、繼承贈與等合法所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即使雙方不住在一起或分居,無論財產是一方還是雙方分開管理和使用,只要是婚後獲得的財產,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比如工資、獎金,這是最暫時的。
第二,財產的既得利益僅限於所有權領域。 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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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你配偶的共同財產,你有乙份,即使它是以你妻子的名義登記的;
在你去世後,你的父母、你的妻子和你的孩子是繼承你的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有權繼承你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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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補充羅先生的回覆,如果房子是共同財產,那麼你和你的妻子是共同擁有的。 妻子得到她的一半份額並繼承剩下的一半,這意味著妻子最終得到四分之三,父母得到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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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四條 繼承人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我妻子去世後,我名下的房子會給我妻子的父母嗎?
你好! 合作律師隨時為您服務! 你參與的金額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四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假裝是禪宗的孫子。
目前不行。
但以後會用到。
我很高興為您解答,記得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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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吻<>
是的!! 根據中國法律,如果房子的所有權在你結婚前已經寫在你和你女兒的名字上,那麼在你去世後,房子的所有權應該是你女兒的!! <
在我結婚之前,我的名字和我女兒的名字都寫在房子上,我死後,房子的所有權會歸我女兒所有嗎?
你好,親吻<>
是的!! 根據中國法律,如果房子的所有權在你結婚之前就已經寫在你和你女兒的名字上,那麼在你去世後,房子手稿的所有權應該是你女兒的!! 馮景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可以由雙方各自所有,也可以由一方擁有。 如果婚前就已經約定了房子的所有權,那麼按照協議,房子的所有權應該在你和你女兒之間!!
<> 此外,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結婚儀式後更改或轉讓財產,將影響財產的所有權。 此外,如果婚後有其他子女或有其他共同財產,這些因素也會影響財產的所有權!!
親愛的,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你也可以詳細告訴我你的情況,我可以幫你解答<>
花] <>
如果我去世了,和我現在的丈夫沒有關係嗎?
親吻 [快樂或緩慢] 是的!! 如果你去世了,房子的所有權是寫在你和你女兒的名字上,那麼紅銀和你現在的公婿沒有任何關係!! <
親愛的,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你也可以詳細告訴我你的情況,我可以幫你解答<>
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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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親去世後,繼承屬於父親的一半財產,由母子、女兒繼承。
父親名下的房子,死後如何分割財產,妻子還活著,一兒一女。
您好,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親去世後,繼承屬於父親的一半財產,由母子、女兒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或者《民法典》第一款的規定,遺產的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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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死亡,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擁有其份額的所有權。 根據法律規定,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在分割時,應當將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割給配偶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1. 配偶一方去世後,另一方如何繼承遺產?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分割的,應當將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割為夫妻雙方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作為死者的配偶,是法定繼承的第一人,可以按順序進行繼承。 繼承人按相同順序繼承的份額一般相等。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繼承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共同財產的一半應分配給配偶,其餘部分應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分割的,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3. 婚前的財產是否有權繼承?
根據規定,夫妻有權繼承對方的遺產,配偶為第一法定繼承人。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將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割為夫妻雙方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3條。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將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割為夫妻雙方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在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第1155條.
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遺產份額。 如果胎兒在分娩時已經死亡,則保留份額應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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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名字是地契 房子是他們的。
如果是聯購,父母必須拿出付款記錄,如果拿不到,他們無權分割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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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誰擁有地契,誰就擁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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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證明是以父親的名義---如果父親沒有明確的繼承權,那麼你的兄弟姐妹就有權利。 ,每人乙個。 但是,法律規定,履行了對岳父的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享有與自己子女相同的繼承權。
因此,你、你的哥哥、你的姐姐和你的兒媳各有乙份。
2、兄妹的房屋價值可以轉讓---可以自己協商,協商後可以一起做放棄繼承的公證書! 一般是幾百個。
3、有哪些手續和流程---去當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2份證件、戶口簿、自己的身份證、公證書,去地政局辦理房產證後再去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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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可以協商的! 如果可以的話,你的兄弟姐妹寫乙份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然後去公證處!
具體賠償多少錢,自己商量一下! 轉移很容易! 材料準備:
父母死亡的醫療證明、兄妹放棄繼承的公證宣告、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房管局辦理繼承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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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無權繼承大部分遺產,你只能將所有的孩子一起繼承,你可以讓你在日本的姐姐做乙份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委託你或你的兄弟作為委託人,並擁有處理房子繼承或放棄的全部權力,但如果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協商房子屬於你,在你向他們支付後,房子屬於你。一定的費用,但是你沒有在公證的繼承證書上標明為贈與,而是標註了整個遺產,這樣遺產就不經過交易了,贈與也要經過交易稅,另外,當你繼承遺產時,你也繼承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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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建設委員會問問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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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遺囑的,按遺囑辦理,是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
2、如按法定繼承辦理,您和母親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父親的遺產,妻子無權繼承。
3、妻子能繼承父親遺產的唯一希望是父親的遺囑約定她繼承,否則她無權繼承父親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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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遺贈行為,財產權屬於你和你的母親。
我喜歡畫畫。 在每堂美術課上,我畫得都很認真,經常受到老師的表揚。 卞老師經常給其他班級展示我的藝術作品,我非常高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