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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的有關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商合資企業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於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25%。 請注意,為“一般不低於”,即有特殊情況,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可以低於25。 對出資比例低於25的外國投資者,還須按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審批登記手續》審批。
對審批合格的,出具“外商投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核准證書; 取得登記的,在“企業型別”之後增加“外商投資比例小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國投資者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合資企業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5%,特殊情況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規定相同。 也可以理解為,對於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合資企業,外方出資比例不受25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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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商合資企業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25%。 請注意,為“一般不低於”,即有特殊情況,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可以低於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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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合資企業與合作企業有許多相似之處甚至相似之處,但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即合資企業是股權組織,而合作企業是合同組織。
合營企業各方的所有投資形式,包括現金、裝置、廠房、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必須以同一貨幣單位計算,利潤的分享和風險的承擔均以權益為基礎,合資企業的期限相對較長。 但合作企業各方提供的現金、裝置、土地、技術、勞務不作為股權投資,利潤分配完全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依據,合資期一般比合資期短。
從組織形式上看,合營企業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作企業可以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合資企業是外國人或港澳台公司、企業和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依照我國法律,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設立的合資企業。
不同之處在於,中外合資企業是以股份公司形式設立的“股權型”合資企業。 合資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分擔盈虧、分紅。
合資企業的雙方根據投資規模確定其權益,投資金額越大,權益越大,收益分配份額越大,承擔的風險越大,而中外合作合資企業是一種“合同制”合資企業,由雙方確定投資方式, 各方的主要責任,以及按協議分配收入的比例。
此類企業一般由我們通過提供場地使用權、開發資源和廠房設施的權利等方式進行投資,外國合作夥伴提供先進的技術、資金和裝置作為投資。 雙方合作期滿後,按照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歸我方所有。
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商合資企業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25%。 請注意,為“一般不低於”,即有特殊情況,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可以低於25。
一、外資企業增資流程:
制定董事會關於增資的決議 - >廣州市對外經濟合作局批准補充增資章程 - >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業務變更登記批准檔案 - >投入增資資金 - >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 >辦理工商一系列變更登記, 稅收等。 >>>More
分公司沒有註冊資本的概念。 由於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