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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辦學校應當按照招生手冊或招生廣告中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確保教育教學質量。
民辦學校應當提供符合標準的校舍和教學設施裝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一條 實行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立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可以在審批機關核准的學校規模內自主確定招生標準和方法,與公立學校同時招收學生。
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在審批機關管轄的區域招收學生,並納入審批機關所在地的統一管理。 實行普通高中教育的民辦學校,主要在學校所在區的市範圍內招生,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的,可以跨地區招生。 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入學,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異地民辦學校在當地招收學生給予平等待遇,不得設定跨區域招生壁壘實施區域封鎖。
民辦學校招收學生,應當遵守招生規則,維護招生順序,公開、公平、公正地招收學生。 實行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科知識入學考試,不得提前招收學生。
民辦學校招收留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提供高等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經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審批後,可以取得相應的學位授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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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並具有老年人資格。 民辦學校的設立,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十條 社會組織辦辦私立學校,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開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充分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 民辦學校的設立,應當適應當地教育發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辦學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立學校辦學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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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依據新《提人法》第十五條:民辦學校組織者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包括校董會在內的材料。
二是新《促進人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民辦學校的組織者應當按照校章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參與學校的經營和管理。
三是新《人民促進法》第22條對校董會或董事會的職權,其中包括校章程的修改。
第四,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振興法》第56條規定,民辦學校終止的情形之一是按照學校章程的規定要求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若干意見》第十九條規定,要完善學校的公司治理。 民辦學校要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管理學校。
公立學校由**財政資助。 一般而言,公立學校在數量和規模上遠遠超過私立學校,學習成本相對較低,教學設施也比較完善。 不僅如此,還有一些國家的公立學校提供免學費教育,例如德國、瑞典、義大利、法國等。 >>>More
你好! 公立學校一般都有**(指市教育局)章程,因為公立學校既然是公立的,就一定會執行市教育局的指示,所有的規章制度都是按照市委、市教育局的指示頒布的; 但是,私立學校不一定,章程一般是自己學校的特殊印章。 以上皆純手工製作,若滿意者喔!
調整一:私立學校不允許提前招收高中階段的學生。 往年,很多私立學校為了提前招收好學生,會通過提前招生的方式讓學生來學校參加入學考試並簽訂錄取協議,還為優秀學生和家長提供優厚的辦學條件,包括免學費、經濟補貼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