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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中標法是通常的採購方式,這種規定讓你說“喜歡”。
這個詞變成了乙個幻想。
1)如果中標人寫了一封放棄投標的信,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2)投標書中約定履約保證金,中標人未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的,也可以取消投標;
3)合同中有工期要求的,可按照合同法向中標人索賠。
注:招標**不能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這是談判的權重。
這種問題不會由採購辦公室管理,需要投標人出面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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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也遇到過同樣的問題,我方是招標單位負責向中標單位發函,明確簽字時限,如中標單位在規定時限內未與招標單位簽訂合同。 招標單位可以請求財務招標辦公室取消中標人第一名中標候選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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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通知發出後,合同實質成立,中標人放棄中標專案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由於合同期限為30天,超過30天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投標人不能有民事投標保證金,如果投標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投標人的損失,投標人可以繼續要求中標人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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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我只是覺得我不想這樣做,所以現在我直接放棄了他的競標,推薦了第二個獲勝的候選人。 向財政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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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中標專案名稱、中標人、工程範圍、工期、開工竣工日期、質量等級、 等。
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也應同時收到通知。 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還應當退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中標通知對投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發出後,投標人變更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專案,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招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 投標人與中標人不得訂立其他偏離合同實質內容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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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標後,投標人拒絕簽訂合同,這是違反誠信原則的,中標人可以提出以下要求:覆蓋胡1,要求投標人退還兩次投標保證金。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收到保證金的一方違約,將加倍退還保證金,因此,如果投標人未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則需要退還兩次投標保證金。 2、為準備訂立合同而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例如,相關員工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
3、因準備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如果中標人與材料供應商簽訂合同,則因中標人違約而造成的定金損失、違約金等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中標人在提出賠償要求時,應準備充分的證據證明其遭受的實際損失,否則投標人可以適當賠償部分費用或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三條 第四項 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案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中標專案金額10%以下的罰款; 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本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的;
2)未按照規定確定中標人;
(三)中標通知發出後無正當理由變更中標結果的;
(四)無正當理由不得與中標人訂立合同;
5)在訂立合同時對中標人施加附加條件。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已規定,包括由行政監察部門責令改正,處中標專案金額10/1000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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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招標人與中標人未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招標檔案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協議偏離合同實質內容的,責令改正; 可處以中標金額千分之五至十分之一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
第五十九條 秦翔 投標人與中標人未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招標檔案訂立合同的,或者投標人與中標人訂立的協議偏離合同實質內容的,責令改正; 可處以中標金額千分之五至十分之一的罰款。
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投標人簽訂的合同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給投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的數額,超出部分予以賠償; 未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承擔投標人的損失。
中標人未按照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二至五年內依法招標並予以公告的拆除專案投標資格,直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