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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過錯方應當承擔責任; 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按比例分擔責任。
其實電單車是無證無證駕駛,哪一種是嚴重違章,所以你不算正常駕駛,正常駕駛的定義是駕照齊全,車輛狀況良好,沒有違章。 交警已經考慮到了這些。
因此,沒有必要重新考慮。 無非就是把責任說清楚,因為一般主要責任在60-90%之間,一般定在70%。 盡可能達到 80% 或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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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際情況,當事人有權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提出書面複審,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主張自己的權利。 此外,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相關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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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駕照,你就不應該在路上,你說這不是事故的原因之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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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留你好,重新考慮一下?
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的,暫予扣押,司機扣留15天,自行查驗。 看看我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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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證明不能重新考慮,只能審查。 如對交通事故證明書不滿意,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之日起三天內申請複核,複核次數為限一次。
申請複核時,需要明確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的出具有異議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出複審申請的,不予受理,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書應當載明複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對同一事件的審查僅限於一次。
補償。 事故發生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需要收集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並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 (俗稱預扣稅證明)。 >>>More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修改為: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的,認定為工傷。根據這一規定,如果沒有責任認定,就無法區分該人是否屬於“非主要責任”情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