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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和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
1、簽字是雙方之間的,必須明確對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需要核實其身份證以確認其真實身份,如果是企業,則核實公司名稱和法人身份;
2、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合同;
3、合同內容應明確,明確雙方應履行的義務和雙方必須承擔的責任;
4、如有違約,由誰負責,如何履行違約責任;
5、合同期限,應特別注意,不管是哪種合同,期限都很重要,如勞動合同、租賃合同等;
6、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約等內容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說明;
7、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應說明如何解決爭議;
8、還有其他協議,如休假勞動合同簽訂說明等,應根據簽訂的合同型別予以注意。
1. 合同的草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草簽,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也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一般需要以下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表達意圖,不存在欺詐、脅迫等行為。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因此,在簽名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要對對方的主體資格進行核實和確認。 其次,注意合同的形式。 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如果合同是以口頭、信函或資料電文方式訂立的,必須簽署確認書並蓋章; 應說明合同的背景。
最後,合同的必要條款應具體明確,包括: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位址;
b) 標的物;iii) 數量;
iv) 質量;5)價格或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法;
7)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2、簽訂單戶購房合同時注意事項。
1.必須確認房主的真實身份。
在簽訂合同之前,買賣雙方首先需要核實簽約主體的真實性,即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 總之,業主證明的真實性以及是否與業主身份相符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特別是買賣雙方在沒有第三方作為中介擔保的情況下自行進行交易時,這個問題需要引起買方的注意。
2、必須明確違約責任。
由於房地產交易複雜且金額大,有時會出現可能導致違約的意外情況。 為了避免日後出現扯皮現象,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支付違約金的金額和時間,遵循雙方責任平等、褲子和土豆權利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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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供檢查。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需要勞動者了解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收取財物。
1、建築業勞動合同標準版內容包括上述內容。
建築業勞動合同標準版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職工要求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2、勞動合同應該如何簽訂?
首先,勞動合同的簽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者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2、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勞動者需要了解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3、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住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4、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5、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受聘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
7、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用人單位都有義務向勞動者支付工傷撫卹金。 >>>More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企業必須足額支付職工“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企業繳納。 >>>More
1、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或給你社保是違法的。 您可以以此為理由辭職並獲得經濟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