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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用人單位都有義務向勞動者支付工傷撫卹金。
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的法律責任是一樣的。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各省的薪酬標準不同。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主要補償是:
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4、受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不能申請認定工傷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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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標準是否與簽訂勞動合同造成的工傷賠償標準相同? 不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工傷? 沒有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工傷職工仍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或者賠償全部工傷保障。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即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因工傷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待遇。 在處理工傷時,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並結案後再申請傷殘鑑定,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程度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
至於賠償金額,用人單位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使用書面形式,但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 合同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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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傷責任由勞動者自行承擔,用人單位沒有賠償義務。
沒有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合同不能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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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只要證明存在事實僱傭關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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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實際的勞動合同關係,在發生工傷時,您都可以享受工傷賠償。 民營企業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工傷保險**應承擔的部分,也由企業自行承擔。
此外,如果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企業還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根據人身傷害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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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實際的勞動合同關係,工傷就有權獲得工傷賠償。 民營企業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工傷保險**應承擔的部分,也由企業自行承擔。
此外,如果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企業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根據人身傷害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無力自理者的生活照料費;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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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簽訂勞動合同,您只需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在工傷發生後,您將獲得與正式員工相同的賠償。 發生工傷後,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辦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再根據確定的傷殘程度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數額。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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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雙方之間是否有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四條 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五級、六級殘疾的職工,享受下列福利:
1)工傷保險**按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五級傷殘16個月工資,六級傷殘14個月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並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工資70,六級傷殘工資60,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勞動者第一年應繳納的全部社會保險費。
實際領取傷殘津貼數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應工傷雇員的請求,勞動者可以終止或者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7級傷殘12個月工資,8級傷殘10個月工資,9級傷殘8個月工資,10級傷殘6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7 級至 10 級殘疾治療 1 標準:
享有一次性傷殘津貼:7級傷殘13個月薪金、8級傷殘11個月薪金、9級傷殘9個月薪金及10級傷殘7個月薪金。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上一年度整體地區的平均月工資,向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殘疾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按以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4. 注:本人的薪金是指工傷雇員在意外受傷或因工時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薪。
如果我的工資高於整體地區300的員工平均工資,則按整體地區300的員工平均工資計算; 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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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具體步驟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程度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是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膳食補貼、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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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處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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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索賠。 只要你能證明你已經在那裡呆了四年。 工資單等證明是可以接受的。 沒有合同。 預設情況下,會簽署無限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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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關係證明不充分的,勞動仲裁庭應當先對勞動關係進行仲裁,然後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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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讓老闆多賠錢,如果不同意,就要準備證據(工作卡、工資單、打卡記錄等)去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不簽勞動合同也沒關係,老闆有責任證明你不是他公司的員工, 如果他不能證明這一點,他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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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因公造成的傷害是作為工傷處理的,你需要去當地相關部門證明你是否受傷,才能賠償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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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勞動關係,合同未簽訂但保險已投保,也可以正常申報,但用工存在瑕疵; 但是,如果合同未簽訂,保險未投保,工傷保險將不予賠償,但可以主張,一旦確定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
3、如果工傷得到確認,但未簽訂參加保險的合同,用人單位無力支付相應費用,即使確定賠償,受傷人員也難以全額主張權益。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很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辭職離開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但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在正式員工後提前30天辭職,需要書面通知員工,除少數情況外,無需提前申請即可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More
就業證明足以讓你贏得官司! 勞動案件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聘請律師打贏官司,而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都可以嗨我! 1、因用人單位先違法,可在離職後隨時以書面形式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它要求您出售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證據。 至於工作小時數、每月工資數額等,用人單位可以採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進行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More
誠然,有些公司從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在本案中其實是違法的,因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需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來證明勞動關係已經建立。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應與公司進行合理的協商,如果公司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員工可以拿出相應的證據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