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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薪停職的處罰,我覺得應該沒問題,如果在員工規範中明確規定,其實相當於變相扣減工資,也就是在停職期間扣減你的工資。
2.開除,無補償。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公司依照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屬於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範圍,無需支付補償或者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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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讓你一頭霧水! 讓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你。
幾天內無薪停職是公司規定,是合法的。
2.“審訊期間公司不發工資”,不嚴格,前提應該是有犯罪行為。 如果它是無辜的、不公正的,或者在協助調查公民義務的情況下,就不能這樣做。
3.“公司不向被解雇的員工支付月薪”。 事實並非如此。 工資應支付解雇前所有工作時間的工資。
4.解雇與解雇不同,你什麼也得不到(你可以拿到你被解雇前的工資)。
讓我們更有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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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出台後,以前的管理規定似乎已經失效,現在已經沒有開除這回事了! 只要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程式)違法,就是無效的!
在我們公司的員工行為準則中,有一件事我認為是不對的。
沒錯! 只要通過工人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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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是一種行政處罰,與解除勞動合同確實不同。 不支付工資的條款是非法的,應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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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的終止包括雙方的終止和單方談判的終止。 當事人之間脊梁的解除是當事人為了消滅原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合同的終止。
單方終止是指一方當事人通過行使法定終止權或者協議終止權,使合同的效力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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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這樣做是合法的,如果您已經工作了6個月以上且不到一年,則遣散費為乙個月,詳情如下,支付遣散費的具體標準:
原則上,遣散費的支付標準應以職工實際工資為準,但對上下限有強制性規定(即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高於職工所在城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3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包括小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計算。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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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未到期,公司終止合同即為違約,需要加倍賠償。
因此,公司必須提前乙個月通知您終止合同,然後補償您 2 個月的工資。
如果沒有提前 1 個月通知,將補償 1 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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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和您同意終止勞動關係。 支付遣散費,每服務一年可以獲得9個月的遣散費,不到一年和半年以上的,可以獲得9個月的遣散費; 如果雇主沒有提前 30 天通知,它還必須額外支付 1 個月的工資。 遣散費的計算標準是勞動關係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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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開始已經9年了,如果你被通知立即解雇,你需要支付10個月的工資,月薪標準是你離開公司前一年的平均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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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建議撥打 12333 了解適用的法律規定。
或諮詢 12348 法律援助** 進行諮詢。
如果公司終止與您的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為您辦理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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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手機打字不引用法律條文。
您可以獲得的第一筆薪酬是合同內薪酬,從開始工作到第乙份合同到期,總共 5 年,即 5 個月的工資薪酬。
第二種補償是解約補償,如果沒有理由解除合同,公司需要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種補償是沒有合同補償,2015年之後,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合同,你需要付給你雙倍工資,如果算到現在,就是48個月。
第四項補償是社保補償金的不發放,是通過勞動監察大隊實現的,具體金額不計算,因為不知道你們的工資數額。
加起來很多,所以建議你找個律師,賠償金值得你去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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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憲法的權威! 勞動法的尊嚴! 請到您所在地區的勞動部門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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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根據《勞動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如果你不要求,因為你的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與你解除了勞動關係,你就得支付賠償金,我算算應該是你2年的工資,這個工資是按照你平均月薪計算的。 前提是您的工資不高於公司所在地中央直轄市或設區的直轄市上一年平均工資的3倍,如果超過員工平均月薪的3倍*一年工資多少個月*2。
不滿意的,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速度相對較快,值得一試,但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會比較麻煩,成本更高。
至於失業保險的問題,因為你工作不到一年,所以一定沒有繳納一年的失業保險費,所以你不能享受這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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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下: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成為正式勞動者後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辦理無償辭職手續。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3.有欠費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並責令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賠償。
4.勞動者未提前30日提出辭呈,用人單位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勞動者直接提出辭職函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
5.用人單位無法律理由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應支付補償金,即每服務一年支付 2 個月的工資;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遣散費,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職工的,應當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7.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下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者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需要提供證據並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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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以下不帶標題的就是本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名稱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繼承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解除。
36-50篇文章。
根據: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最低工資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法、勞動法解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干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 T 16180-2006)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 勞動合同、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的賠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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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或崗前培訓不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培訓”,因此公司不需要與員工簽訂培訓合同。 只有這樣的培訓公司才能出具資格證書(外部,非內部)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公司必須證明培訓你要花多少錢,從開始,終止時間是按照合同約定的,如果沒有初步協議,員工離開公司時不需要補償(可以理解為公司支付免費培訓費用)。 至於工作服,您可以將它們退回公司而無需支付費用。
如果公司故意刁難你,可以要求公司開具廠內制服採購發票、培訓費用發票和辭職證明,可以作為日後維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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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入職培訓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培訓情形; 一般只有頒發了資格證書的人才可以計算,公司需要提供培訓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
如果只是簽訂了培訓協議,工廠必須提供培訓費用,以證明培訓費用已經實際支付,相關證據必須符合民事訴訟證據的相關規定,因為只有真正的技術培訓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
您無需購買自己的工作服。
引用:
1 如果我們不去成都上班,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否在我們身上,公司是否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圖? 如果被撤銷,則證明公司沒有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More
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一種手段,屬於勞動合同制度的內容。 辭退是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內部勞動規章制度的員工的行政處罰; 除名是處理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兩者都屬於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內容。 >>>More
如果公司無法律理由解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你每工作一年就要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工資標準是根據您出發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這是所有工資的平均值。 >>>More
1.這不是違法的,也不是很合理。
2.違法的,對於違約金,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公司提供帶薪培訓並約定服務期限或屬於競業限制崗位,則需提前支付辭職費,其他情形,不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如與勞動合同法相牴觸的, 適用《勞動合同法》,不存在舊合同在08年之前可以履行的情形。 >>>More
根據解雇原因,是否有補償。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雇的,無償的,因其他原因解雇的,按照服務年限給予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