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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你的學費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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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與化妝機構協商申請退款。
法律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的,經談判大廳可以不分青紅皂白地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提出終止合同的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債的; (三)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具有持續履行債務內容的無限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須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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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去過這個......我們同學很生氣,因為**太貴了,大家每個班級! 而且也沒必要,導師是我們的班主任,我們都知道她想從中獲利。 於是大家都反抗了,結果反抗的都被班主任罵了一頓,然後她就罵了我們班好幾節課。
這種事情是沒辦法的,有多少先例,你最好去,反正你去之後該做什麼是你自己的事,你不去就會影響他的工資,他絕對不會允許你不去的。 如果別人看到你不去,他們就不會去,那麼你的老師會很痛苦。 所以,真的無能為力。
至於直接對老師說,“最好不要補課,反而會增加心理負擔,導致學校無聊,在家快樂自學絕對比在學校無精打采要好。 這種談話永遠不會有任何用處。 我們都試過了,說自己去圖書館自學,每個人的需求都不一樣,結果都被老師罵了。
他不在乎你自學與否,他關心的是他的薪水! 你必須弄清楚這一點。 如果不去,就會影響到他的經濟利益,除非你能彌補他的經濟損失,否則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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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課是你自己要求的,還是老師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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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智商較高的孩子會認為,知道自己的事情,一直重複是浪費時間......
從你說的話來看,我的猜測是你應該是乙個智商高於平均水平的孩子。 但老師要照顧的是學習好的孩子,而不是聰明的孩子。
老實說,我不太同意你一直採取的方法。 但是沒辦法,既然老師已經規定了,你就要服從,誰讓你當學生的? 如果你想發表意見,那麼建議你直接和他談談,這是最有效的方法。
請老師給你乙個位置。
說實話,現在學生的壓力越來越大,我深表同情,我也是學生,但我應該比你大。 你以後會明白,人們活著就是為了學習,而學習這種苦差事永遠不會停止。 但高考的標準是過單板橋,高考前一定要盡量跑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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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既然不能靠補課,那就不補了,我是班上第乙個,而且老師也逼我,所以我決定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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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補課付費是否違法,教育局不在乎? 前往教育局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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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學校老師明確表示,我相信老師不會強迫你補課。
當你和乙個固執的人發生爭執時,很難占上風,他根本不會讓你反駁,但更容易掌握他的心理特徵。 要想影響乙個固執的人,千萬不要直接把自己的看法告訴他,更不能讓他察覺到你在勸說他,而是隱藏自己的意圖,用間接的方式,比如徵求意見,先把他們放在更高的位置上,這樣才能營造出被重視的感覺,消除他們的心理牴觸。 >>>More
如果你花的錢不夠,存下華唄,否則你會得到信用卡透支。 前提是你的財務狀況可以扭轉,否則就是一張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