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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條例》第四條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處理,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第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由胡元當事人協商處理,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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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稱為道路交通事故,因為它們通常發生在路上。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究竟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必須處理,那麼交通事故應該由哪個部門負責處理呢?
1. 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因道路上的過失或事故而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其中,“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場所,雖然屬於本單位管轄範圍,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 車輛在道路外通過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是指只要是在路上,車輛與造成損害和後果的事件有關,就是交通事故,但利用車輛實施犯罪或者因當事人主觀故意造成的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 例如:使用車輛殺人或“碰瓷”不屬於交通事故,應屬於刑事案件或其他治安案件。
2、交通事故由哪個部門負責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其轄區內的交通事故。
例如,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轄下的11個交通支隊,包括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負責處理轄區內的交通事故; 順義、平谷、懷柔、密雲、延慶、門頭溝、大興、機場、亦莊開發區等9個區縣,由各區(縣)公安分局下屬的交通(巡)支隊(大隊)負責處理轄區內的交通事故。 交通(巡警)支隊(大)隊的事故科或值班隊的事故組負責具體處理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換句話說,如果司機捲入交通事故,無論損失大小,他都必須首先停車並保護現場。 然後根據損失的大小確定下一步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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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巨集闕確定事故責任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並在 10 天內做出決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查鑑定情況,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原因,報告交通事故原因,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對交通事故現場的調查、檢查、調查和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及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證明,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案由和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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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並在 10 天內做出決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原因,報告交通事故原因,並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對交通事故現場的調查、檢查、調查情況和純電壓檢查鑑定結論,及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證明,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法律意義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的交通事故有很大的區別,最讓人費解的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合法道路上的交通事故。 農村修建的道路、自然交通形成的道路、住宅樓的道路、政府機關和組織的內部道路、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建道路,都不是合法道路。 這些道路上的車輛事故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範圍,公安交警部門不具有法定管理許可權。 >>>More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依照《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依法審查、重新認定事故。此外,您也可以根據您提供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重新作出對您有利的認定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