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終止勞動關係?

發布 社會 2024-05-04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把勞動合同交給他,讓他簽字!

    簽字日期最好寫在試用期屆滿後的第一天!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試用期滿三個月後,如公司未與他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不能延長。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建議您妥善保管合同材料簽字提醒。

    2. 發出截止日期通知。

    3. 與員工面談。

    否則,如果他去勞動監獄,你將不得不支付雙倍的工資,並且必須支付社會保障。 試用期是相對於合同期限而言的,不是雇主任意商定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請參考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不要求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實際勞動時間的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從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1、合同、試用合同不被法律承認,試用合同應直接視為合同。 額外 3 年的合同應被視為第二份合同。

    2、公司違法的,從員工入職之初就不給予保險,應盡快繳納保險金。

    3、如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要求員工簽字或採用其他方法證明員工因個人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支付雙倍工資。

    4、以上所有事情都做完後,和員工商量解除勞動關係,一般情況下,需要支付員工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如果員工不同意,雙方只能協商。 如果發生非法解雇,將支付兩個月的遣散費,並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

    讓我們看看是否有幫助,如果不清楚,就談談。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方法是,雖然勞動合同尚未簽訂,但若在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應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沒有勞動合同,但可以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此,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稱,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勞動關係將終止,但用人單位不能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否則將承擔給予必要經濟補償的責任。 勞動關係雙方應當依法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首先,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報酬和相關福利。

    其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應當在乙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同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處於困難狀態時,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賠償嗎?

    雖然勞動者可以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雙倍工資長達11個月,但勞動者不能以此為由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包括法律規定的六種情形,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般不會支援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此為由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申請經濟賠償。

    2、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到勞動監察部門報案並索取雙倍工資,如有分歧,可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根據您的問題,答案如下: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當然,你應該說明,解雇的原因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能是個人原因,比如個人想回家。 2、收集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臨時居留證件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不予作出裁決; 4、若請專業人士指導,勞動案件可自行辦理,也可以勝訴,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您不會被耽誤到新單位工作! 如非簽訂勞動合同而需要解除勞動關係的,上述內容可解決。

    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1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建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受用人單位勞務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的勞動者;

    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不簽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方法是,雖然勞動合同尚未簽訂,但若在用人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應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1、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解雇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雇主應在勞動關係終止或終止時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雖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雇主應在勞動關係終止或終止時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2. 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等待30天才能辭職嗎?

    用人單位應當自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簽訂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加倍工資。 同時,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也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利用權利解除勞動關係。 如果雇主不同意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局投訴拖欠工資。

    也可以通過當地仲裁申請雙倍工資的裁決。

    第三,如果辭職的領導同意混亂,他可以立即離開嗎?

    可以隨時去,如果辭職報告已經通過,那就是勞動合同的解除,個人提出辭職的情況有三種

    1、用人單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等。此時,這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用工產生的費用。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辭職,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而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名人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勞動者未簽訂基本勞動合同,但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受用人單位勞務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成立《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一條: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 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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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勞動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More

5個回答2024-05-04

根據解雇原因,是否有補償。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雇的,無償的,因其他原因解雇的,按照服務年限給予補償。 >>>More

7個回答2024-05-04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會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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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續簽的勞動合同本質上是一樣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