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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者負有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應當追究造成交通事故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行為人對被害人作出了積極賠償,可以酌情減輕處罰。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沒有其他加重情節、良好認罪、偶犯、初犯,法院可以判處緩刑,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不需要判處監禁。
但情節嚴重,有加重情節的,即使積極賠償,也應當處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罪為交通事故罪:
1 .造成事故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 .造成3人以上遇難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3 .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事故罪; 危險駕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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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屬於普通交通事故,沒有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必要坐牢。 只有在發生交通事故和逃跑等違法行為構成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才會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故意駕駛無證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關於交通違法行為的其他規定。
《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對事故負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直接損害,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 逃跑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發生交通事故後,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乘客指示行為人逃跑,致使受害人因救助不力而死亡的,以交通事故罪從犯處罰。
以上內容是指《堯安縣**——關於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審理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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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普通事故,構成交通事故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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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對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該人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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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刑事責任。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裡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二條第一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該人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的。
交通違法行為。
交通違法行為。
上。 《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嚴重傷害,並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交通事故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明知駕駛無證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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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有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判處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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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故意駕駛無證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六人以上死亡,且對事故負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直接損害,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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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如果行為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事故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料副檔名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定罪為交通事故罪:
造成事故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造成3人以上遇難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需要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30萬元以上的金額,並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金額,而是指行為人無法賠償的金額。
按照本標準,直接財產損失金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損失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少於30萬元的,不構成侵打、不作為罪;
4 .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一)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三)明知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四)明知駕駛無證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5)嚴重超載駕駛;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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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梁阻攔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的,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構成刑事犯罪: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該人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該人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所以乙個人是否因交通事故死亡會不會入獄,取決於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證明如何劃分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交、渣轎車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發生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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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有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判處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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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會否因交通意外被判處死刑1、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的,對事故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判處有期徒刑。 前述情形構成交通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交通事故的量刑情況是什麼?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3、故意駕駛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部件不全的機動車盯著橋梁故障的;
(四)明知駕駛無證或者已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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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如果肇事者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他將入獄。 構成交通事故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1.乙個人被酒後駕車後會被判處死刑多少年。
醉酒駕駛者致人死亡,構成交通事故罪的,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罪客觀表現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2. 少年車禍的刑期如何?
如果未成年人車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未滿16周歲,則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無需判刑,如果已經年滿16周歲,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身重傷、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3、造成交通事故罪是否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
造成交通事故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人犯此罪的,處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致使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嚴重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給公共、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