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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條例》關於提高機動車駕駛證准許駕駛種類的最新規定: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執照並申請增加準駕駛型別的,不得在本計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的乙個計分週期內有完整的12分記錄。
吻! 如果您最初被允許駕駛 B2 車輛,如果您符合“在此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的記分週期內沒有 12 分”的要求,您可以從駕照降級之日起新增 A3、B2、D、E 和 F。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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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申請的模型,不同的模型有不同的積分規則。
由於駕照降級相當於這個記分週期的12分,比如這段時間因交通事故降級駕照降到C1,如果要增加B2的數量,就必須滿足上乙個扣分週期的要求,沒有12分的記錄, 所以你不能在下乙個記分週期申請額外駕駛,最早可以申請到下乙個記分週期結束,也就是下乙個記分週期開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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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放寬特別規定,修改增加駕駛的條件,發生**事故,畢竟事故不是故意的,不願意發生事故,事故也受到相應的懲罰和賠償,沒有必要一下子全部死亡,總比酒後駕車等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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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責任不變,B2降為C,三年後司機可以加,為什麼三年後就變成了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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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可以增加司機數量,我說的是C1和B2我處於同樣的情況,我等了三年才增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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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問車管所,車管所說我下輩子應該可以增加我的駕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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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理的,同時照顧弱者,不允許司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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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後,這輩子別想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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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驅動程式是沒有違規行為的扣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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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太不講道理,直接丟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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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負同責,駕照降級後,可以增加司機人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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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您問的問題如下:同等責任,即不構成犯罪,2年後可以增加駕駛。 參照下列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使用條例》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如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歇斯底里、震顫、精神疾病、痴呆、影響肢體運動的神經系統疾病;r
(二)三年內服藥、注射吸毒者,或者解除強制戒毒措施不滿三年,或者長期依賴性尚未戒毒的;r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的,構成犯罪的;r
(四)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r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酒後駕駛商用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以下的;r
(六)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不滿10年的;r
(七)因其他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不足兩年的;r
8)被依法吊銷駕駛證未滿三年的;r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 未經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不得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真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你覺得對你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謝謝!
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責駕照降級,司機人數可以增加多少年?
您好,親愛的,我正在幫助您查詢相關資訊,並會立即回覆您。
(1)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歇斯底里、震顫、精神疾病、痴呆、影響肢體活動妨礙安全駕駛的神經系統疾病; (二)三年內服藥、注射毒品,或者解除強制戒毒措施不滿三年,或者長期依賴成癮尚未恢復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構成犯罪的; (四)酒後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酒後駕駛商用機動車,依法吊銷駕駛執照五年以下的; (六)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以下的;(七)秤啟動器駕駛執照因其他情形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不足兩年的; (八)被依法吊銷駕駛執照三年以下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r 未經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不得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真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如果你覺得對你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謝謝!
如果對方對交通事故負有全部責任,保險公司應當在限額內提前賠償,肇事者承擔不足的部分。 可以索賠的主要賠償專案和標準有:醫療費用; 損失工時工資; 護理費; 住院餐補助; 交通費; 傷殘賠償; 受撫養人的生活費; 以及精神慰藉、財產損失等。
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員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工傷,可以認定為工傷死亡。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