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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取決於公司本身是否違反勞動法。 如果公司不違反勞動法,可以追究員工的責任,但成本很大,如果公司沒有什麼損失,公司一般將員工視為自願辭職。 無。
如果公司違反:
1.員工是否按照規定繳納保險費。
2.工資是否按時支付,是否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
3.加班工作是否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方法計算。
如果公司違反上述規定,員工可以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參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勞動合同法》) 如果合同是在08年之前簽訂的,公司必須在2008年2月1日調整不符合勞動法的合同。
勞動局給企業乙個月的緩衝時間。 )
一般來說,勞動仲裁更偏向於員工,因為員工處於更不利的地位。
哦,我的上帝。 太多了,原來沒有獎勵。 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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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起訴要求賠償。 既然有合同,就應該按照誠信信用的原則來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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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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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他們去上班,如果他們收到通知後沒有到達,將被視為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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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看《新合同法》吧! 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給雇主賠錢! 朋友,戒菸前請仔細考慮! (在“新合同法”的直接型別中,你會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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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勞動者在合同期滿前,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也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這是乙個區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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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前公司不同意辭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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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就足夠了,不同意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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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有幾種方式:一是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 二是談判解散; 三是因用人單位非法用工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隨時解雇勞動者;第四,員工可以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雇主解雇員工。 無論哪種方式,我認為您都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雇主應該給你遣散費嗎? 用人單位沒有違法,沒有不履行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2.了解你自己的“五險一金”繳費情況,解除勞動合同後,原用人單位要給你一張《社會保險轉賬轉賬卡》。
3.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應向您出具勞動合同解除證明,並出示給新用人單位,以證明沒有其他勞動關係;
4.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轉出的。
5.如果檔案在A公司,可以轉移到新雇主或當地的人才中心(如果你是大學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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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朋友。 我的法律顧問。
1、合同期內,可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
2、試用期提前3天。
3、如果公司不繳納保險費、少付工資、少付工資,可以立即離開。
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繼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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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月的書面通知就足夠了。
隨著就業競爭的加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一般崗位需要學士學位,職位越高越學歷越高。 這樣一來,對於一些大中學生來說,就更是利好訊息了。 因此,許多求職者在求職時會謊報學歷,以便與雇主成功簽訂勞動合同。 >>>More
你好,不違法。
1、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這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程式性規定,因此您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