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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晚了? 合同如何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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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直接的是工期索賠,至少按原工期;如果專案要按原定工期完工,則需收取加急措施費;
2、如已做好前期準備,可索要築巢工工勞務費、物料倉儲費(部分材料提前購買)、築巢工機械費;
3、如果錯過了最佳施工期,就要增加合理的施工措施成本,如土方工程進入夏季,就要考慮雨季施工的措施成本; 如果混凝土工程進入冬季,則需要考慮冬季應用的成本。
綜上所述,索賠主要是工期索賠和成本索賠,只要與發包人延誤工期和施工費用有關的索賠都可以適用,但目前全國的情況是,甲方大多只是延長工期,費用一般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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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期,並盡可能多地索賠您延遲的時間。
築巢勞務費主要是指勞動者的築巢勞動。
機械成本,自有機械可以申請折舊成本,如果是租賃機械,可以申請租賃費或班次成本。
一般來說,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要求利潤和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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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這一天的施工期,但原因應該很清楚。
由於業主的原因,總工期從100天改為101天,這是最關鍵的。 至於承包商的原因,這已經不重要了,儘管承包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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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訴訟時不得主動適用鉛分散規定,因此,如果專案債權已超過訴訟時效,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屆滿的,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限屆滿為抗辯; 債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要求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2條規定,訴訟時效屆滿的,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限屆滿為抗辯; 債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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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建設工程索賠已超過訴訟時效的,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滿的,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義務提出反高、反誣抗辯。 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限屆滿為抗辯; 如果債務人已經自願履行了義務,則不得勸阻要求退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9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