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違約,沒有解除合同,如果公司違約了,公司該怎麼辦? 可以通過協商終止合同嗎?

發布 社會 2024-04-10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因公司違約,您可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協議的規定,不經公司同意,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

    2、如因公司違約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公司需要向您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3、雖然你不上班後公司還給你發工資,但這並不意味著你的辭職已經被接受了。 只要您沒有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您仍然是公司的員工。 如果你不去上班,你要注意,公司會以擅自辭職、曠工為由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然後公司會管轄你,而不是你去追究公司的違約責任。

    4、建議立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協商不成的,到公司所在地人社局申請仲裁,讓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知道你們以違約為由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理由? 只要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對的。 如需終止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書面終止通知,無需公司同意。

    如果你繼續工作30天,可以在第二天向公司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予以處理,一次性支付工資,並給你出具解除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用人單位會違法。 只有拿到公司出具的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才能證明自己不再是公司員工。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雇員要求終止與雇主的合同,他或她應以郵寄或書面形式提交(需要公司的書面答覆)。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在違約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但違約後仍需承擔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滿足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是有條件的,但不能根據其性質附加條件的除外。 具有有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符合條件時生效。 有廢止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滿足後失效。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發生終止原因,有權終止合同的人可以終止合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在根本違約後,合同不得終止。 當事人有權依法解除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按照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受害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的;

    (三)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主債,經催促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的;

    (四)一方當事人拖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具有持續履行債務內容的無限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須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對方當事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違約方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的,影響合同的效力,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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