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禁止辭職。
但是,如果公司已經為您提供了專業技術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限,那麼如果您在服務期內辭職,則需要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
建議您諮詢當地的社會保障辦公室,只有他們的是準確的。
-
公司的做法是非法的,勞動合同中違法的條款在簽訂時不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如果將來出現爭議,則該條款將被視為無效。 如在合同期內辭職,只需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即可。
-
這取決於你和用人單位簽訂了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如果你和用人單位簽訂了一段時間的勞動合同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如果你沒有完成任務而辭職,即使你是違約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有完成某項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完成某項工作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但是,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的試用期。
如果不是勞動合同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會批准。 勞動合同的解除由您自行決定,您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您已經書面通知,那麼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無需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經濟賠償。
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批准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要依法有人簽字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願離職的,沒有提交辭職報告,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你,還找藉口不支付你最近的工資。用人單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不支付工資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1. 我是.........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的,最好說明理由,以便日後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通知書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在某一天將工作交給他人,如未收到有效的書面通知,將視為公司無需親自交接,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交接當日,請您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結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工資等相關費用,並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其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否則我公司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不需要親自交接,上述事項將在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時某時(下班)前完成。
勞動合同解除時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遣散費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未按時支付的,可以按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要求額外賠償。
-
1、從以上可以看出,你已經學習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說到法律和訴訟,就要講證據,現在建議大家收集相關證據。 這很重要。
二、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3、具體而言,您可以諮詢和反思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
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
當你去新單位工作時,你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從簽訂之日起簽訂,如果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可以寫上工作日期,這要看用人單位如何計算。
-
還行。 截至合同簽訂之日計算。 具體做法可以諮詢當地12333勞工****。
-
如果您從以前的工作辭職,您可能無法重新就業。 也就是說,新雇主不能為你支付社保費和簽訂勞動合同。 您必須要求您的原雇主為您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障轉移手續。
-
嗨,如果你在原單位辭職手續之前去新單位上班,原單位可以追究你的責任,建議在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完成辭職手續。
-
正規公司一般會要求您出示與前一家公司終止僱傭合同的證明。 如果與下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沒有與前一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一旦被兩家公司知道,可能會產生兩種不良後果:
1、上一家公司起訴你,在解除勞動關係前與下一家公司簽訂合同,同時你的下一家公司也成為被告,你和下一家公司可以同時被追究責任。
2、一旦你的下一家公司對你的業績不滿意,在有證據的前提下,說你欺騙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解雇了你,不予任何補償。
另外,從下一家公司的角度來看,肯定會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你上班前簽字(勞動關係可以從下班之日起產生,這個合同可以約定),也可以在你上班後乙個月內簽字。
建議您先辦理上一家公司的辭職手續,然後再與下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保護自己。
-
如果您在仲裁時沒有僱傭合同,該協議可以用作您在公司工作的證明。
《勞動法》的司法解釋解釋,工作證和就業表格可以作為就業證明。
-
你又是涮涮鍋了。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關係成立後30日內簽訂,30日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自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障金。
建議您花乙個小時閱讀《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這樣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在哪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更全面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益終生。
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勞動合同法》的幾條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
關鍵取決於您的合約,如果您的合同沒有規定單位可以調整您的倉位,那麼:
1.你不能去C。
2、甲通知你變更單位,實質上是合同變更,你有權拒絕,所以甲目前沒有違法。
3.甲應繼續履行合同。
4、只要按照合同做事,就沒有過錯。
5、如因此被解雇,屬於非法解雇,應支付經濟補償標準補償金的2倍,受僱不到半年的,經濟補償標準為半個月工資,所以補償金為1個月工資。
-
如果雇主因為沒有合適的崗位安排員工工作而安排員工工作,則由於員工在等待期間沒有提供正常的勞動力,沒有統一的工資或生活費用標準。 但是,如果在等待期間沒有支付工資或補貼,則公司一定是違法的。
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企業應當說明不支付任何費用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如果他們申請仲裁,他們可以根據當地政策要求在等待工作期間獲得福利。
鑑於用人單位未按約定履行勞動合同,您有權以用人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侵犯您的權益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
1.應頒布《勞動法》第50條。
2、先看單位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裡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但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出具的。
3、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還應向您支付遣散費。
-
在公司安排待命期間,沒有工資,但有補貼。 您可以通過與公司協商要求終止僱傭合同。
1.辭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會提前 30 天通知。 >>>More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等; 後者是指勞動合同中約定可能約定的內容,也可能約定不約定的內容,但當事人約定的,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確定相關條款,如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