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協議後不滿意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撤銷協議嗎?

發布 社會 2024-04-13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是的,依法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可撤銷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

    1)因重大誤會而得出結論;

    2)在訂立合同時明顯不公平。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圖訂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

    2)享有撤銷權的一方在明知撤銷理由後,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放棄撤銷權。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您好,可以爭論兩種解決方法:

    1.主張協議無效的理由: 1.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隱瞞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5.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2、主張協議可以撤銷的理由:1、協議因重大誤會而訂立的; 2.協議訂立時明顯不正當,包括欺詐、脅迫或利用他人危險,致使對方訂立違背其真實意圖的合同。

    如果房東有上述原因,可以要求撤銷或宣告合同無效,如果沒有,但必須解除合同,只能通過與對方協商解決。

    祝你好運!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協議簽訂後對協議不滿意,一般建議先於對方協商變更。

    如果協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徑,一般來說,變更或撤銷協議,法律理由有:1.協議是以欺詐和脅迫方式簽訂的,2.被利用了,3.存在重大誤會,4.該協議顯然是不公平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欺詐、脅迫或明顯不公平,則可撤銷。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開發商可撤銷網上簽合同,戶主(所有戶主均在場)填寫《商品房變更申請書》、《變更預登記申請書》,並攜帶身份證影印件到房管局辦理。 如果開發商有權線上簽訂合同,主買賣雙方可以撤銷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申請撤銷合同需要提交的檔案清單; ,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申請表》; ,3.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終止協議或法定裁決; ,4.開發企業第一人的授權委託書,第一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5.買方身份證明影印件; ,6.

    商品房買賣合同列印件件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數量證明(其中乙份由房地產部門留存,其餘加蓋無效印章並由開發企業收回); ,7.買方購買房屋的付款證明和開發商退款的銀行轉賬明細。 ,1.

    在網上買房時,需要檢查開發商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集團有預售證,開發商通常還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這是買房能否拿到房產證的關鍵。 ,2.

    網上購房時,一定要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列印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逐一填寫文字中列出的條款,千萬不能馬虎。 ,3.在網上買房時,一定要注意雙方填寫的內容中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條款上是否平等。

    4.網上購房時,要注意面積確認和面積差異處理。 ,5.

    網上購房時,一定要檢查交房日期是否確定。 ,6.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中無法得到保護,且開發商不同意修改或補充,買方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和房地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重大誤解是可撤銷性的原因,因此由於重大誤解而簽訂的協議可以被撤銷。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行為人有權以重大誤解為由,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應當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自存在重大誤解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90日內未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明示或者明示放棄撤銷權的,明知撤銷理由或者以自己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法律行為的,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民法典第一百條、第五十二條規定,撤銷權的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自有重大誤解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明示或者明示放棄撤銷權的,明知撤銷理由或者以自己的行為。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還行。 在下列合同中,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中家匯非裁決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

    1)因重大誤會而得出結論;

    2)合同的訂立明顯不公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合同簽訂的,應當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自知悉銷毀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的,撤銷權消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當事人實施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騙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致使一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另一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被欺詐者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促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您好,親愛的,我正在詢問法律諮詢代課老師,我很樂意為您解答! 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不同意。

    用人單位可以審查勞動者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有的,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無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親愛的,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我正在就談判終止勞資關係的問題進行諮詢。

    親愛的您好,我問法律顧問,如果我沒有諮詢代課老師,我很樂意為您解答! 李冉娜: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不同意。 用人單位可以審查勞動者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有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無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親愛的,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

    請把規定發給我看看。

    《勞動合同法》細節被複製和扼殺,鏈結用六春哥瀏覽器開啟。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4-13

一般來說,這是不可退還的。

5個回答2024-04-13

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必須最後進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 >>>More

5個回答2024-04-13

保密協議可以單獨簽署,內容合法的才有效。 >>>More

5個回答2024-04-13

協議離婚簡單方便,離婚協議包括哪些內容,簽訂離婚協議時要注意什麼? 離婚協議是配偶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和婚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的書面形式。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管理條例》的規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More

12個回答2024-04-13

協議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