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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可以單獨簽署,內容合法的才有效。
如果乙個月不簽合同,可以從第二個月起要求一年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有關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對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區、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生產、銷售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或者自己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間, 不得超過兩年。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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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保密協議是雙方之間的協議,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類資訊,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 雖然保密協議從屬於勞動關係,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未簽訂勞動合同,僅簽訂保密協議的,保密協議有效。 如果保密協議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則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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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簽訂僱傭合同之前簽署保密協議。 勞動合同自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可以簽訂,員工從入職第一天起就可能涉及商業秘密,需要簽訂保密協議,承擔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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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你不能簽字。 但是,保密義務一般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勞動合同所附的義務,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簽訂了保密協議,勞動者都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勞動者是否需要為已履行保密義務的勞動者支付保密費,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沒有約定的,一般不需要用人單位支付。 只要雇主的商業秘密仍然需要保密,雇員的保密義務就永遠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509條 雙方應當按照銷毀白銀的約定充分履行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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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效。 保密協議和僱傭合同之間沒有從屬關係。
雙方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相關事項保密。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給予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如果公司拒絕,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勞動者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