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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的敘述而言,如下:
1、如您已依法履行辭職手續,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辦理您辭職的相關手續,嚴重侵犯了您在勞動保障方面的合法權益的,您有權向當地勞動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提出書面報告或者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九條), 並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辦理,或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免費)。如果您對仲裁不滿意,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2、未依法辭職、未履行休假手續而離職、不離職不上班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按曠工天數處理。 這樣一來,您不僅無法獲得違約工資,而且如果您給雇主造成損失,您還將被起訴並被追究責任。
3、您最好的方式是依法辭職,您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提交辭職通知書即可。 如果您繼續工作30天,您可以在第二天向雇主申請辭職,用人單位應辦理辭職手續(勞動法第31條),一次性支付您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否則,雇主將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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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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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討論過,這種問題在每個單位都不一樣,我不能給你乙個明確的答案,我只能建議你最好和領導商量一下,給你10天的工資,我覺得你不打招呼直接離開,就不是很客氣了,人家也希望你辭職,不給你工資。 但是,正規單位都在同乙個月內支付了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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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您可能需要等到工資單時間才能看到他如何為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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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從事了正常勞動,則沒有工資是非法的。
1、如果工人在離職前已經支付了正常勞動報酬,則不存在違法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日期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如果是假期或假期,則應提前支付。 如果工人不支付工作,並且已經支付了以前的工資,那麼沒有工資是合法的。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的規定,向完成一次性臨時工作或者特定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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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薪自願辭職的情形,按照以下解決方案處理:員工漏花轎人被賣的,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者申請仲裁,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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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予批准,並支付自行離職費用。 由於用人單位未批准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仍應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前,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1. 曠工13天有工資嗎?
如果你缺勤13天,你會得到報酬,但你也會被單位從你的工資中扣除。 如果員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不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且未直接提交辭職函而離職,則該員工違反了法律。 用人單位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費用。
第二,如果你三天不工作,就沒有工資。
如果你三天不工作,工人通常會得到報酬。 如果勞動者已經支付了他的勞動費用,他就得到了報酬。 用人單位應按照與勞動者約定向勞動者支付這三天的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離職注意事項如下:
1、辭職要注意提前30天寫書面辭職報告,並按單位規章制度逐級審核通過;
2、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離職後,辦理交接手續;
(三)勞動者應當要求單位結清拖欠的工資;
4、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出具辭職證明,並辦理檔案移交、社會保險關係等手續。
3. 工作7天後,我可以停止工作嗎?
用人單位有足額、及時支付工資的法定義務,相應的工資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實際工作時間支付給勞動者,但上述情形屬於勞動者違約行為,因勞動者擅自辭職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0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中訊租客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下發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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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自願辭職問題的解決辦法:員工可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申請仲裁,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應付金額50%但不超過100%的額外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勞動者未逾期繳納補償金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銷售轎車的;(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一般情況下,提交辭呈乙個月後可以離職,如果不批准,可以收集辭職申請但工廠不批准的相關證據,然後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如果他想作弊,那就讓仲裁機構仲裁。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通過快遞或信函方式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郵寄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能拒絕,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並辦理檔案移送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