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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流程:
1、提出申請 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審查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工傷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4.專家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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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手續:保險登記後,攜帶相關檔案和資料到工傷保險部門辦理保險開戶手續,根據營業執照確定單位的行業類別和繳費率。
1、勞動者傷殘鑑定結或工傷死亡核准簽發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絡,辦理申報和發放福利的手續。
2、用人單位在申報時,應當填寫《勞動者工傷(死亡)保險金申報核准表》和《工作》。
《工傷醫療費用核銷驗收表》,連同醫療費用發票原件、《工傷認定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傷致殘證明書》、《工傷傷殘死亡認定書》以及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死亡的批准。
工傷(死亡)前12個月的工資單、贍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身份證和繳費證明應一併申報。
3、如屬交通事故,須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分析及事故處理意見。
外出失蹤的,必須持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書面判決書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
如果同時存在工傷(死亡)民事賠償,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民事賠償完成後,連同民事賠償調解函等相關檔案填寫《職工工傷(死亡)民事賠償表》。
申請材料:1、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基本資訊表;
2、員工工資支付表原有;
3、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減少情況報告表;
4、參保員工工資收入月報;
5. 員工身份證影印件。
6、辦理手續:每月10日至月末,申報參保人數和支付工資總額,由投保單位按月申報繳納。 支付基數按上一年度區域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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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向勞動局報告工傷情況,在取得工傷證明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向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賠償。 如果單位未在 30 天內申報:
工傷職工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取得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果出爐後,根據傷殘程度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式與上述相同。
3.關於工傷認定申請及工傷賠償請求: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按表填寫)需加蓋公司印章。
2、工傷證明原件影印件。
3、工傷鑑定證明原件影印件。
4、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及正反面影印件乙份,簽字簽字。
5. 銀行卡影印件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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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工傷保險賠償時,賠償流程非常重要,如果流程處理不好,那麼很有可能你無法及時獲得賠償。 第一種是工傷保險報告,只有在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機構為勞動者購買了工傷保險時才可用。 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工傷報告。
二是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雇主不申請,受傷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 三是工傷工作能力鑑定,即對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在醫療期滿或醫療期滿後,對殘疾程度進行考核的行為。
四是賠償,工傷鑑定後,可按鑑定標準計算賠償金額。 單位已投保工傷保險的,由全國工傷保險機構按標準直接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他們沒有投保,他們將與雇主協商,按照標準解決問題。
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法解決爭議的,可以按照勞動仲裁規定啟動仲裁程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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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要先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不做鑑定怎麼分級? 勞動能力考核有10級,最低為10級; 沒有等級,就沒有補償,醫療費用頂多由社保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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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這個工傷認定和殘疾鑑定是由雇主申請的還是由您個人申請的? 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申請,只要拿著傷殘鑑定結論到單位提出索賠就行了。 索賠流程如下:
雙方必須對評估結果沒有異議,然後才能向社會保障局申請一次性殘疾津貼。 這個金額由社保計算支付,如果雇主不幫你購買保險公司,費用將由單位支付。 社會保障的發放過程大約需要乙個月的時間。
至於其他費用,例如工傷醫療福利,您可以立即向雇主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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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父親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不能認定工傷,但可以提起人身傷害賠償訴訟。
其次,建議您的父親進行法醫鑑定以確定殘疾程度,然後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度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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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申請勞動能力考核,然後根據等級要求賠償。 您需要先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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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現在可以報銷您的醫療費用,然後進行殘疾評級,並根據結果獲得一次性殘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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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後有工傷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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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後的下一步就是根據情況申請傷殘鑑定,如果乙個人的工作能力不受影響,那麼就沒有必要申請傷殘鑑定,如果不需要申請傷殘鑑定,就是協商賠償金額, 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需要申請工傷鑑定,請等到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處理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因工作職責破裂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在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或事故下落不明的原石銀受傷;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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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如何完成賠償程式? 可以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不給的只能向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勞動仲裁申請表(列印在A4紙上),包括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姓名、性別、種族、出生日期、位址、聯絡方式**、通訊位址;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理人姓名、職務、位址及聯絡方式**、仲裁請求的具體事項和金額、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除原件外,還應根據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申請書和證據的影印件。 仲裁請求書應由申請人簽名(如有代筆人,應由申請人註明並按手印)。 此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雇員提出仲裁申請的,還應當提交(1)居民身份證影印件乙份; (二)委託申請人代為仲裁的,應當提交申請人、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託書; 3)用人單位提出仲裁申請的,還應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影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交回授權書。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這是乙個簡單的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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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流程如下:(1)對事故發生情況進行調查,做好相關證據固定工作,對一些容易丟失或損壞的證據及時保持車輪完整,對一些行動不便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及時做好調查記錄。
2)編制《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三)向發生工傷事故的部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
工傷雇員身份證影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影印件; 2.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者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者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的醫療記錄、診斷證明、法庭記錄和其他醫療材料; 4.
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應當扣留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交警部門的其他有效證明。 (4)及時聯絡勞動部門,看看是否需要補充材料。 (5) 收到工傷證明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疾病,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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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流程如下:(1)對事故發生情況進行調查,做好相關證據固定工作,及時儲存一些容易遺失或損壞的證據,對一些行動不便、無固定職業的證人及時做好調查筆錄。 2)編制《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向發生工傷事故的部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工傷雇員身份證影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影印件; 2.
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僱傭關係的檔案; 3.事故發生時的醫療記錄、診斷證明、法庭記錄和其他醫療材料; 4.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應當扣留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交警部門的其他有效證明。
(4)及時聯絡勞動部門,看看是否需要補充材料。 (5) 收到工傷證明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疾病,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所謂工傷傷殘鑑定,其實就是工傷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因此,申請工傷工作能力鑑定的時間是在工傷確認並根據**情況穩定工傷後立即申請工作能力鑑定。 >>>More
如果這是您父親的主要責任,則不被視為工傷。 如果不是主要責任,應認定為工傷,但證據難以提供,但有希望。 如果被確定為工傷,可以得到50萬元左右的賠償(具體要算一下,也跟地區有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