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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情況面臨不同的處罰,建議您帶著問題到熊和律師事務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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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屬於違法行為,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63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的,責令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違反碧橋法沒有收入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64條.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二條條件的,駕駛道路運輸業務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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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制辦對中國計程車協有關指示請求的答覆,《無證經營查處辦法》明確適用於違法經營,未來可處以50萬元以下罰款和刑事責任追究。 日前,中國計程車協協會法制辦在批復指示函中明確指出,《無證經營問題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完全適用於當前違法經營、無證經營問題,並特別指出“無證經營, 依法辦理批准檔案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客運經營活動——私家車經營、假牌車經營、跨區域經營外國汽車均屬違法經營”。
根據《辦法》,對土地困難的違法經營者,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違法者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及時查處違法經營活動,對違法經營者行使查封、扣押、沒收、拍賣的權利。 違反刑法的非法經營罪,分為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品事故罪或者其他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罰不充分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對規模較大的違法經營,嚴重危害社會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除沒收非法操作裝置外,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拒絕、阻撓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的,依法給予治安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局責令停止經營,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和刑事責任。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違法經營活動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沒收財產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壟斷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批准檔案;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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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經營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違法經營是指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而經營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63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的,責令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64條.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二條條件的,駕駛道路運輸業務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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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縣級以上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的,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的, 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追究。
法律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和車站管理條例》 第七十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局責令停止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處除塵車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貨運站營業執照, 擅自經營貨運站的 2)使用無效、偽造、塗改、 吊銷等無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貨運站經營事宜 3)超越輪裂許可證事宜,從事貨運站經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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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違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下列違法經營活動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 (一)未經許可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壟斷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者批准檔案;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或者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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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這是違法操作,將由運輸管理辦公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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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條例》第64條規定。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業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