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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出生在中國,活著的人就是中國公民,可以得到乙個戶口。 憑出生證明,父母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可以在戶口登記地辦理相關手續。 即使父母有過錯,孩子也不應該為這個錯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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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親生母親不配合你,孩子戶口難,你的情況是同居有孩子,沒有合法性,孩子的親生父母去公證處做宣告公證,派出所可以在此基礎上給戶口。 或者你可以直接問公證處,不要做親子鑑定,看看有沒有其他相關證明可以出具公證書,有了公證書,就可以去派出所登記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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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非婚生的,無論在誰的戶口,都要繳納罰款,即社會贍養費。 需要出示孩子的醫院出生證明、男子身份證、戶口簿,男子戶口須到男子戶籍所在地社保辦登記,繳納罰款,辦完手續後方可到派出所登記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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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婚生子女,具體解決方案因地而異。 在某些地區,非婚生子女除了出生證明外,還需要對其身份進行公證。 在公證處獲得身份公正後,您可以前往您的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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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戶口,你可以有出生證明,但計畫生育辦公室估計你會被罰款,因為這些現在都是相關的! 當你結婚時,從法律意義上講,孩子是你的共同點! 但是,不影響你生孩子,這種情況應該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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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拿到結婚證,再把孩子交給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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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安局問問。 上面的賬戶都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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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持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孩子出生登記。 2、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贍養費。
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傷害、歧視非婚生子女。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親生父親或者母親,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 第七條 子女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受扶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子女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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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請結婚證的子女在以下情況下登記:
1)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孩子出生登記;
(二)向戶籍地或者出生地的縣級人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並妥善保管繳費收據。繳費額一般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當地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並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
根據其所在的省、市和自治區,法規各不相同。 社會贍養費原則上應一次性繳納,如有確鑿困難,可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3)繳納費用後,可連同相關材料和付款證明,到孩子父親或母親永久居住地的戶籍機關(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登記。
註冊賬戶所需檔案:
1、夫妻雙方必須持有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身份證上的資訊應與戶口簿上的資訊一致。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和結婚證。 如果夫妻戶口不相同,雙方可以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的戶口,父母的戶口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書》需由父母出具,並提前向居委會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5、加蓋街道計畫生育部門印章的出生服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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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證,有出生證明可以和媽媽一起去家裡,如果你想和爸爸一起去家裡,你需要做親子鑑定,你可以和你爸爸一起去家裡。
[擴充套件資訊]:
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戶籍登記問題的意見要求,對無戶籍人員依法進行永久居留登記
1)沒有戶口的人,不遵守計畫生育政策。無戶口人非保單生育或非婚生子女的,其監護人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子女說明書,按照自願與父母定居的政策辦理永久居民登記。 申請與父親定居的,非婚生子,無戶口,還須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2)未申請《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士。在助產機構出生的人,沒有戶口,可以或其監護人向助產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書》; 對於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應當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並向擬定居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 無戶口或監護人的,可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子女說明書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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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2、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贍養費。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得受到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傷害和歧視。
還行。 (1)父母書面申請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出具) (3)父母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非婚生子女稱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1)嬰兒父母的書面申請進入家庭。
2)嬰兒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非婚生不需要結婚證。
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後核發)。
4)嬰兒父親或母親登記地的居民(村)委員會證明或責任區內派出所的警察調查證明(必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幼兒的父母一方屬於外國戶口的,應當由外國戶籍父母一方戶籍登記地公安機關出具嬰兒未定居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取得出入境證,登出戶籍。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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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準備好孩子的醫院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然後到當地派出所申請定居。 子女隨母隨父是自願的,只要在戶口所在地定居,就需要與母親一起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未婚未育,可持醫院出生證明及戶口本到派出所申請定居。
1、準備孩子的醫院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然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定居。 由於沒有出生證,原則上會處以罰款,具體金額將根據當地法規而定。 2.定居政策:如果你沒有結婚,你有孩子,你可以和你的父親或母親登記。
只要和媽媽一起安頓下來,到戶口所在地申請; 如果你想和你的父親安頓下來,你需要做親子鑑定,你必須用你的出生證明申請。 如果你是單親父母,你也可以提供非婚生子女的解釋來申請。 2. 未婚子女戶口資料 1.由嬰兒出生的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
2、申請與父親定居,需提供專業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3、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明(加蓋街道計畫生育部門准許進入戶口的印章)。 4、對於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所在單位或鄰里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5、寶寶母親的戶口卡(如已婚但戶籍卡上的婚姻狀況沒有變化,還應持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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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你應該去警察局。
未婚子女的登記方式如下:
1、持兒童判決來源的醫療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兒童出生登記;
2、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贍養費。
戶籍所需檔案: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件。 身份證上的資訊應與戶口簿上的資訊一致。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和結婚證。 夫妻雙方不在一起的,可以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的戶口檔案,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書》;
5、加蓋街道計畫生育部門印章的出生服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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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登記,家長需要提前準備相關檔案和材料,然後到戶籍部門辦理手續。 那麼,如果你沒有結婚證,如何為你的孩子登記呢? 要知道,沒有戶口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比較麻煩。
接下來,立兔會告訴你如何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獲得戶口。 出生後60天內(各地政策不一,有些地方未必是60天),新生兒應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並附上計畫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母親不去提供授權父親的母親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和出生足跡紙。 寶寶的戶口可以和爸爸一起去,也可以和媽媽在一起,去寶寶戶口時,一定要帶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寶寶的出生證明。
一、領取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三代以內,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2、領取結婚證的程式:
1. 應用。 雙方當事人向任何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 審查。 登記機關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
3. 註冊。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批准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戶籍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非現役軍人居住在軍事機關、軍事場所,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十七條 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戶籍內容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通過集體戶口登記取得結婚證的具體程式是,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