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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單位對員工的處罰有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其中,對員工的行政處罰分為:
警告、記過、記過、降職、開除、留校察看、開除。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對分組行為處一次性罰款。對員工處以的罰款金額由企業確定,一般不超過員工月標準工資的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公司章程必須依法制定才能成立公司。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公司員工的職業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公司應當為公司工會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 公司工會代表員工就員工的勞動報酬、工時、福利、保險、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代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在研究決定改制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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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沒有這樣的BAI規定或方法,如果DU是由DU單位自己制定的,則必須通過。
只有DAO經過大會審議通過後,答案才能生效,否則用這種規定或方法懲罰員工就是扣工資。
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3.減薪。
《規定》第十五條所稱扣除,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除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即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它不包括以下減薪:(1)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 (二)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紀律有明確規定;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當經濟效益下降時,必須降低工資(但支付給工人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因事假等原因相應減少工資。
拖欠或者扣減勞動報酬或者加班工資的,可以依照《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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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要麼是行政部,要麼是人事部,要麼是管理部,因為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部門,所以名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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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考勤獎金辦法。
1)為獎勵員工出勤、減少休假、遵守公司規定,公司特此制定本辦法。
2)考勤獎金按積分計算,每分20元,每月30分(600元),廠內所有員工(含合同工)每考勤1天加1分。
3)如果員工在當月休假,無論病假如何,都將按照以下標準扣除獎金。
1.休息一天扣7分(140元)。
2.請假兩天扣14分(280元)。
3.休假三天扣21分(420元)。
4.30 31分(600 620元)4天假期扣除
4)全月不請假、輪流不超過2天者,給予全勤獎金8分(160元),請假缺勤(含1小時)或輪休2天以上者(每月有法定節假日可增至3天)及有固定休息時間的週日將不新增。
5)服兵役假、婚喪假、產假:
1.出勤獎金,例如淨資產調查、積分電話和預備役電話。
2.動員召集、教育、召集、被指派接受培訓超過20天的,不予扣分。
3.婚喪假、產假申請的假期不予扣分(如跨月者全勤8分,只扣除一次)。
6)支付工傷和國內寬容考勤獎金。
7)曠工:曠工每1天扣10分(4小時內扣5分,超過4小時扣1天)。
8)當月病假4小時以內不扣除獎金,超過4小時扣除1天。
9)為照顧員工病重必須住院的事實(僅限於公立或勞保醫院,情況特殊,住院期間取得住院證明的可輕減,即每住院1天扣除5分獎金, 其餘門診仍按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扣除。)
10)週休日及輪休、特殊節假日:
1.白班工作的員工在周假或定時休假時將獲得獎金,但被指定加班不工作的員工將被扣除10分。
2.已安排輪流休假的人員,除輪換日外,不上班應當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3.如果特別休假申請必須在前一天下午5點之前提交,將支付出勤獎金,但如果之後(包括當天)不允許申請,則視為事假。
4.獎金在應休的特別假期滿後按當前日本工資的比率支付,但中途離開公司的人不能保證獲得報酬。
11)本辦法經批准後公布實施,未涵蓋的事項可隨時修改。
二、全勤獎金的發放方式。
1)為使員工勤於崗位,提高生產效率,公司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線操作人員(領班除外)、員工懲戒制度看守人員及長期臨時生產人員。
3)獎金每季度發放一次,發放日期為次月20日。
4)本季度未請假(含年假)、遲到早退者,按以下標準給予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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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違法的,依法處罰,用人單位無權對勞動者處以罰款,除非勞動合同有明確規定,約定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如果員工的違法行為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可以對員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第一次勝利的基礎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秦輝(一)證明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或者經用人單位來信傳喚後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關於探親假,它針對在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的長期雇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職工探親待遇規定》,在上述單位工作滿一年,分居或者不與父母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如果您能夠在公共假期與父母團聚,則無權享受探親假。 探望配偶的,配偶一方應給予每年一次的家訪假,為期30天; 如果您未婚,您將獲得每年一次的假期,為期 20 天。 >>>More
路燈的安裝距離是根據國家規定確定的,旨在確保道路的照明符合安全和舒適的標準。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但這裡有一些常見的國家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