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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應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原勞動合同將失效,當然也不會有任何補償。
如果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你還想在單位工作,而你的雇主也希望你留下來,你可以繼續工作,但你不會再為你繳納社保,你可以和雇主協商工資。
如果您是城鎮居民,您可以回到居住地購買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非城鎮居民可購買新農保,參保單位繳納社保一年,可回居民養老保險或新農保賬戶合併,續保居民養老保險或新農保,繳納15年總繳費,年滿60周歲可享受每月居民養老保險或新農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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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合同到期與否,只要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會自然終止,如果繼續籤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社保是要付15年才能享受的,如果只付一年,那麼你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是申請退還個人賬戶餘額,第二種是將當年的社保轉為新的農村保險(農村戶口),或者城鎮居住保險(居民戶口),如果繼續繳納到60歲,可以申請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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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簽訂僱傭合同。 最長的不能超過退休年齡,如果超過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將自然終止,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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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年齡已到期,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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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合同期滿至退休年齡之前,一般不可能繼續工作。 當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合同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能再簽訂,因為員工已達到退休年齡,屬於法定喪失工作能力年齡,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這是依法的, 自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企業不再向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公司需要這些員工留在公司,則必須按照退休方式重新聘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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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退休年齡達到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將立即終止。 當事人在履行勞動合同時,必須具備法律資格,即當事人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根據相關法律,勞動權利和行為能力從16歲開始。
一旦勞動者喪失了工作能力,即喪失了就業權,就應當辭去工作,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待遇。 雙方同意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民事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就某項服務及其服務成果達成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條. 【基本原則】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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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退休年齡合同到期之前,您可以選擇續約。 合同雙方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同意在之前的合作和交流基礎上續簽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當事人在期限屆滿未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未約定行使撤銷權的期限,且自享有撤銷權的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或者經對方催促後未在合理期限內行使撤銷權的, 該權利應予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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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員工繳納的供款少於 15 年,他或她需要補足 15 年的供款。
其中,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施行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實施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一次性補足5年,補足5年後滿15年的,可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如果未滿15年,可以繼續繳納年度繳費,直到年滿15年,然後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解除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15年繳費的個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個人,可繳納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並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至15年。
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社會保險法延長五年後仍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支付,最長可達15年。
職工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 1.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職工50歲,女性幹部55歲。2.從事井下、高溫、高海拔、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5歲,女性45歲。 3、因病或非工作原因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0歲,女性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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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未達到退休年齡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雖然達到退休年齡時合同尚未到期,但雇主的解雇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齊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一)工會同時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高武和.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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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可以解雇勞動者。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予以開除。但是,如果員工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一般沒有必要解雇他,僱傭合同將直接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相關檔案如下:
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職工50歲,女性幹部55歲。 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簡稱特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性55歲,女性45歲。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