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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 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人可以申請續展,但應當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費,辦理登記手續。
土地證書的型別。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縣級人民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核發集體土地權屬證書,確認權屬。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縣級人民對集體擁有的非農建設用地依法登記,發放集體用地使用權,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縣級以上人民應當依法登記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證是當地人民出具的,是證明持有人對某一面積土地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檔案,是持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合法證明。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全體人民所有的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應當由縣級人民登記登記,並頒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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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書到期後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
據悉,在《物權法》頒布前,根據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換言之,根據此前的規定,申請土地使用權續期需要一定的費用。 《物權法》頒布後,雖然規定了土地使用費可以自動續展,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展土地使用費的繳納標準和方式作出明確規定。
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與徵求意見稿相比,《徵求意見稿》將“自動續展無償”改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展”。
但是,當買方的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對於如何延長續期權、是否需要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支付多少轉讓費,都沒有明確的說明。 相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約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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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書使用期限屆滿後。
1. 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
2.支付多少應由當地評估機構評估。
3、居住用地期滿自動續期,其他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未申請或者申請不予批准的,國家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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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設用地證到期後自動續期。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 期滿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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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土地管理辦公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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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開展土地登記申請,以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
在土地註冊申請人的土地上進行實地勘測、核實、勘測、繪製地塊平面圖和紅線地圖; 3.土地登記機關應當對土地使用人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權屬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人的土地權屬登記;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的,土地使用權轎車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滿前一年申請續展,但需要根據公共利益收回土地的除外, 應予批准。續展批准的,應當簽訂新的合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人未申請續展或者申請續展但未按照前款規定批准的,國家應當免費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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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有效期屆滿後,土地使用人如需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續期。 法律規定,續簽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的規定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59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續期的,依照法律、法規辦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權屬有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執行;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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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有效期屆滿,即使用年限屆滿時,土地使用人可以申請續期,但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依法重新簽訂,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完成登記。 否則,土地使用人應當退回土地使用證,並依法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應當依照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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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地產所有權包括建築物本身的所有權,以及其所佔土地的使用權。 建築物本身的所有權是終身的,可以繼承。 根據2006年出台的物權法,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且沒有續期,如果搬遷,則只會補償房屋所有權的錢(約75%),而土地使用權則不補償(25%)。
70年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後,可以自己續期,也就是說,你不用管,不用做,你可以自己續期,但是對於商業用地的(40年使用權)到期後,就要續期了。 可能會有代理費,對《物權法》的解釋要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執行,目前沒有標準。 對於其他性質,如工業、教育、旅遊等(使用50年)與商業性質相同。
招商銀行接受商品房、產品明確、流動性強的商品房作為抵押品,並要求產權證已填寫完畢,可掛牌流通,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且不存在產權糾紛等不利變現情形。 >>>More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證登記始於1986年。 由於當地政策不一致,部分證書的頒發時間可能略有不同。 如果您有土地轉讓,您需要及時申請土地使用證,以確保您享有合法權益。 >>>More
土地使用權證書申請報告***國土資源局:我公司通過競價招標取得***位址)土地**畝,並於***年、**月、***日付清全部土地成本。同時,獲得了住房規劃許可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