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離婚,土地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發布 社會 2024-03-3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享有的土地權益屬於用益物權,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權益,由法院審理和裁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

    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權和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有協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其他財產應當共同所有”。 這包括:(1)一方從個人財產投資中獲得的收入;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這取決於你是農村還是城市戶口。

    用於農村戶口的土地基本上是集體土地。

    如果城市財產已被證明是共同經營的,則被視為共同財產。

    有很多情況。 你不能一概而論,最好是諮詢律師,諮詢律師不需要錢。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土地是集體的,不是你的婚姻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當然,如果您以前沒有對個人財產的水平發表過宣告。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就不一樣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土地屬於國家,不是私有財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什麼土地? 你是男人還是女人?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答案是肯定的! 你結婚有家庭了嗎? 那你老公去財產司法辦公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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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個回答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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