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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享有的土地權益屬於用益物權,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權益,由法院審理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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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
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權和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有協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其他財產應當共同所有”。 這包括:(1)一方從個人財產投資中獲得的收入;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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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是農村還是城市戶口。
用於農村戶口的土地基本上是集體土地。
如果城市財產已被證明是共同經營的,則被視為共同財產。
有很多情況。 你不能一概而論,最好是諮詢律師,諮詢律師不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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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集體的,不是你的婚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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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您以前沒有對個人財產的水平發表過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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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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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屬於國家,不是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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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土地? 你是男人還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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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 你結婚有家庭了嗎? 那你老公去財產司法辦公室了嗎?
相關回答12個回答2024-03-31在大多數情況下,彩禮是明確給予男方或女方的,那麼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這部分禮金應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效率高; 3、智財權收入; 4、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 5、對於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擁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More
24個回答2024-03-31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屋,夫妻雙方約定的,可以將房屋變更為一方的房屋,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 此外,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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