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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雙方的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生病或失去生活或工作能力,則可以獲得更多積分。 如果離婚是由一方的過錯引起的,過錯方可能會獲得較少或沒有份額。
2.夫妻離婚財產和子女有權分配。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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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僅限於雙方與子女無關的事實,除非雙方自願贈與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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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由夫妻雙方分割,子女不得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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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向子女支付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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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得到的是監護權,而不是財產。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和我一起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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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用核燃料分配夫妻和子女的離婚財產。
1、夫妻之間離婚財產和子女的分配一般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1)夫妻協商分配,通常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分,婚前夫妻財產歸對方所有,如果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執行;
2)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作出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返鄉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1008條改為第18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如何處理夫妻雙方的離婚債務。
夫妻之間離婚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1.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原先產生的債務應共同償還。 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應當約定清償;
(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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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按照以下原則分割財產:1.男女平等原則。
這一原則體現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上,即夫妻雙方有權平分共同財產,平等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這裡的照顧可以通過給予婦女適當的財產份額,或者通過將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例如住房)分配給婦女,就財產型別而言。
3.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 在公共財產中劃分生產資料時,應分配給需要生產資料並能更好地發揮生產資料作用的一方; 在公共財產中劃分生活和耕種的材料時,要盡可能滿足從事專業或職業的個人的需要,以充分發揮商品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割的財產應當按照實際需要和受益效用的原則歸一方所有,接受財產的一方應按照公平原則,按照離婚時的實際價值補償另一方。
4.權利不得濫用的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將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成舊鏈,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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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的,有約定的,依照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約定的,按照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進行分割; 子女的撫養權和撫養權問題可以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債務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子女撫養費。 應承擔的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約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並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中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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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前無特別約定的,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 如果離婚家庭有兩歲以下的孩子,孩子一般在離婚後與母親住在一起。 如果孩子超過兩歲,而雙方正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應平等地考慮雙方的情況,以確定孩子與哪一方生活在一起更有利於他或她的成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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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是平均分配的,由孩子們決定他們跟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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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和債權問題:夫妻存續期間購房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貸款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
監護權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孩子年滿10歲,他或她也可以要求跟隨誰。
一般來說,兩歲以下的孩子將判給婦女撫養。
如果您不是 2 歲以下但 10 歲或以上,您可以根據以下專案宣告我們對您的孩子有益。
1.有惡性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兒童冰雹生長。
2.長期不回家,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
3 已絕育或喪失生育能力者。
4.有不良習慣或其他可能影響孩子成長的品質問題。
5 歲年齡較大,再次生育的機會較低,而男性處於較好的生育期。
6 收入低、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人。
7 男女雙方都沒有時間照顧孩子,離婚後,孩子主要由父母一方(即孩子的祖父母和祖父母)照顧,他們的意見、身體狀況和教育水平在爭奪撫養權的鬥爭中也起著重要作用。
就看你嫂子和你哥哥離婚是為了什麼,如果確實是破裂,法院一般支援離婚,而且從你哥哥和嫂子的具體情況來看,孩子會判給嫂子,因為孩子太小了,不能和媽媽在一起; 至於財產,如果都是婚後,那麼就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必須進行分配(這要結合兩人離婚的原因,過錯方會少分割); 如果是你哥哥的名,而且是婚前買的,那麼就屬於你哥哥的私人財產,但如果是婚後買的,哪怕只寫著你哥哥自己的名字,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孩子這麼小,如果不是真正的感情破裂,還不如主動解決,不要離婚,不是拖拖拉拉的問題。
雙方同意離婚的財產分割協議(以下簡稱財產分割協議)是指離婚協議中男女雙方達成的財產分割條款或因雙方同意離婚而另行分割財產的協議。 >>>More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但是,夫妻雙方另行約定,且不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以協議為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