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案例分析題,尋求經濟法案例分析的答案

發布 教育 2024-02-11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鄉財政廳不承擔連帶責任,因為鄉財政廳是國家機關,不能作為擔保人,所以其擔保無效,故不承擔連帶責任。

    2 本案由法院處理:拍賣、變賣企業抵押的工具車,拍賣、出售所得款項償還銀行貸款; 對不足以償還的部分,企業應當繼續以其他方式償還債務。

    3、擔保人不是鄉財政局,而是B公司,B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因為《擔保法》規定,擔保形式沒有約定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應當對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銀行拍賣或出售工具(抵押品)償還部分貸款後,差額可直接要求B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快餐店是**,在大眾媒體上做廣告:1996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凡來我店用餐的顧客,均可獲得驚喜---精美禮品; 如果您想知道驚喜是什麼,請在上述期間來我們的餐廳。 3月12日,一位名叫王某的顧客來到餐廳吃飯,問他能得到什麼禮物,被告知要先花50元,吃完飯後離開店裡時再拿著現金收據領取獎品。

    於是王家買了價值55元的糧食。 當他們吃完飯去領禮物時,他們被告知最後乙份禮物剛剛分發完畢,它已經消失了。 雙方隨後發生爭執,王某家屬認為快餐店欺騙消費者,實際做法與廣告不符; 快餐店店員認為王某倒霉,吃得太慢,廣告只是為了吸引顧客,這並不完全正確。

    問:1快餐店的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的哪些規定?

    2.快餐店的職責是什麼?

    1.快餐店違反了廣告應該真實的原則。 雖然廣告是招攬要約,但《廣告法》明確禁止虛假廣告。

    此外,我國《廣告法》還規定,廣告中標明產品或者服務的效能、產地、用途、質量、生產者、有效期、內容、形式、質量、承諾等,應當清晰易懂; 廣告中標明贈送禮品是為了宣傳商品或者服務,應當註明禮品的種類和數量。

    2.快餐店對消費者應承擔民事責任,因為其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可以補禮並向消費者道歉。 對快餐店的行為,也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可以採取責令停止廣告、公開改正、罰款等形式。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資金到位,如何獲得批准? 註冊資本和營業場所均可審批。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合同無法獲得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公司的利潤和風險應按照出資額的比例在中外各方之間分配。 所以 5 是不對的。

    此外,《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若無規定,《公司法》規定,具有工業產權的出資不得超過出資額的20%,而在4個中國,外方投資的工業產權為180萬美元,超過20%是不合理的。

    此外,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

    此外,第4條中,出資的估價依據不能以外方**為依據,應由雙方協商決定。

    綜上所述,無法成立。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A 縣與 C、D、E 和 F 縣相鄰。 1996年10月8日,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簽訂了C縣真空食品袋買賣合同。 其中,一致認為:

    運輸方式:加工廠代理託運; 發貨地點:D縣的加工廠倉庫。

    爭議解決:在E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向C縣、E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在E縣的分公司進行加工,並在F縣的車站裝運貨物。

    食品廠一收到就立即投入使用。 由於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食品廠包裝銷售的大量袋裝食品變質,損失6萬餘元。 在兩家工廠多次談判失敗後,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立即找陳律師進行諮詢。

    最後,他提議:“你隨便起訴,但你必須到我們B縣法院打官司,如果能做到,我就委託你,否則我就去問高明。 ”

    現在:(1)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本爭議應通過仲裁還是訴訟解決? 請解釋原因。

    2)縣法院有管轄權嗎?為什麼?

    3)縣法院有管轄權嗎?請解釋原因。

    4)縣法院有管轄權嗎?請解釋原因。

    5) 縣法院有管轄權嗎?請解釋原因。

    6) 縣法院有管轄權嗎?請解釋原因。

    7)如果你是陳先生,你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嗎?為什麼?

    答1)案件應通過訴訟解決。由於合同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不存在,仲裁協議無效。

    2)縣法院沒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中選擇縣法院的管轄權是不合法的。

    3)C縣法院沒有管轄權。該條款無效,因為合同選擇了兩個法院的管轄權。

    4)縣法院沒有管轄權。因為雖然合同是在D縣履行的,但實際履行地點不在D縣,所以D縣的法院沒有管轄權。

    5)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雖然合同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故F縣為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法院對合同糾紛有管轄權。

    6)縣法院有管轄權。這是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轄權。

    7)陳先生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先生可以建議食品廠起訴產品責任糾紛,而B縣是侵權地,所以B縣法院有管轄權。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A公司向B公司傳送傳真訂單,其中列出了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交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B公司在10天內訂購貨物。 企業B接受企業A傳真中列出的條件,並按時,並要求企業A在10天內回覆; A公司按時回覆同意其**,並要求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B未簽訂書面合同,按照企業A提出的條件交付貨物,A企業收到貨物後未提出異議,也未支付貨款。

    市場變化後,商品****。 A企業隨後聲稱,由於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無法建立銷售關係,並要求B公司盡快收回貨物。 B公司不同意A公司的意見,要求A公司支付貨款。

    隨後,B公司發現A公司放棄了對關聯企業的應有債權,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關聯企業,可能導致其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1)企業A、企業B**和企業A的回覆傳真的法律性質。

    2)雙方之間的銷售合同是否成立?解釋原因。

    3)B企業發現A企業放棄對關聯企業應有的債權,無償轉讓財產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保護其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的傳真訂單的性質是邀請要約。 由於傳真缺少 ** 的條款,因此它邀請 B**,因此不具有要約的性質。

    B**的行為的性質是一種要約。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要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第二,它表明要約人受要約人接受意向表的約束。 乙方**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使合同條款的內容具體化,並約定答覆日期,即表示其將受**的約束,並已滿足要約的所有要素。

    甲對**行為的答覆的性質是承諾。 因為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並在承諾期內作出。

    2)簽訂銷售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使用書面形式,但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 在本次問題中,雖然雙方沒有按照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經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甲也接受了合同義務,沒有及時提出異議,因此合同成立。

    (三)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放棄應得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保護其權益。關於訴訟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當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行為之日起五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 該權利應予消滅。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1、不可以,勞動合同是正式行為,口頭勞動合同不能算作2、有效、默許。

    B公司承擔,因為貨物尚未交付給C,風險尚未轉移。

    A的違約責任承擔,C的違約責任不大。

  7.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甲和乙有權追償。

    在個人合夥企業中,如果合夥協議約定了每個合夥人的出資份額和責任方式,則每個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外部清算後,相關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本案中,對於剩餘的4萬元,根據合夥協議,甲應承擔1萬元,乙、丙各承擔1萬元。 甲實際上還清了10000元,所以他可以從C那裡收回8000元,而B實際上還清了10000元,所以他可以從C那裡收回4000元。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1)低於購買價格的大額銷售是合法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處理有效期即將屆滿的貨物或者其他積壓的貨物,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2)不降價,每件買一件羊毛衫送面值兩張體育彩票;(3)不降價,進行一等獎銷售,最高獎品為價值4000元的電腦一台。 (4)不降價,進行一等獎銷售,最高獎品為價值10000元的膝上型電腦一台。 以上都不是合法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款和第(3)款的規定,“利用有獎銷售來推銷劣質高價商品”是禁止行為。 (4)除“質優價廉”外,還違反“一等獎銷售,最高獎金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1)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2)乙公司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貨物,屬於違反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並重新提供一流標準的主張是基於合同。

    4)乙公司聲稱未能按時**貨物是貨源組織造成的,不應自行承擔責任,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合同依據。因為無法組織貨源是正常的市場風險,所以當事人應自行承擔責任。

    5)B公司主張違約金金額過高,其主張不應承擔那麼多違約金沒有法律依據,39000元的違約金相當於合同金額的3%,不算很高。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調整過高或過低的違約金,但本合同爭議中的違約金金額僅佔合同金額的3%,不能適用前述《合同法》的規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房屋丟失的風險以交付為限。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的損壞、滅失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在買賣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因為租約而占有房屋,所以當“趙某同意”時,就是交貨時間。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在合同訂立前,標的物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貨時間。 因此,在本案中,房屋的損失由王某承擔。

    2、王某應支付所欠房款1萬元。

    3、本案所述家具的損失也應由王某承擔。 原因仍然是《合同法》第142條。 (標的物損壞或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前由賣方承擔,交付後由買方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李某已經將自己製作的家具交付給王某。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一)房屋的損失由趙某承擔。

    2)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在登記後生效。

    3)家具的遺失由王某承擔。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1.房屋的損失由王某承擔。

    2.王某向趙某返還了4萬元。

    3.家具的損失由王某承擔,因為王某和李某的協議在家具製作時就已經生效。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房子的損失由趙某承擔。

    家具由王承接。

相關回答
18個回答2024-02-11

存在重大誤解的合同。 這是乙份可以取消的民事合同。 >>>More

6個回答2024-02-11

屬於仲裁範圍。 房地產公司可以在仲裁庭上提出或捍衛其不同意見。

8個回答2024-02-11

《仲裁法》第十九條規定,仲裁協議應當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撤銷、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More

11個回答2024-02-11

你好: 1:孫明亮為了伸張正義,將嫌疑人刺倒,[在打架中。 >>>More

4個回答2024-02-11

《啟示》綜合分析問答思路:

示例說明]閱讀《給定資訊4》,談談你能從中國高鐵、中興通訊和中國裝備製造業的發展中得到哪些啟示(20 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