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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的,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的規定,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整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2)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區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給勞動者。 支付遣散費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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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可以向勞動局舉報,並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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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
合同期滿且員工未續簽時,公司將賠償N+1經濟補償。
當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時,公司會有補償嗎?
親愛的,您好,我很高興回答您的<>
合和明通期滿,員工不續約,公司有補償金,補償N+1經濟兄弟空虛補償金。
秦勤為您做的法律分析如下: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閆巧輝不續約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並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工作滿一年; 用人單位維持或改進原有的對勞動協議的粗略答覆,勞動者仍不續簽合同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降低原有勞動條件,勞動者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也將給予經濟補償。
您的相關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餘額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勞動者。
親愛的,麻鏈只是煩人,你可以脫掉王培詳細解釋一下你的具體情況,我幫你分析分析,我們一起討論乙個陵墓的解決辦法<>
我工作了七年,公司一直沒有給我繳納社保,因為公司要求繳納這七年的社保,公司也說公司領導不批准繳納這七年的社保。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要求社會保障並補償您 7+1,8 個月的經濟補償。
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您申請勞動仲裁。
親你的公司,你連社保都不交,怎麼能給你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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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發現,許多公司和員工並不知道,如果僱傭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公司可能需要支付遣散費。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次,第三次簽訂固定期限,第四年不續約的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嗎?
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可以要求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 員工連續與公司簽訂三份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並不意味著員工放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與公司簽訂無限期合同的權利。 這是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公司不會提前30天通知員工,可以選擇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或簽訂固定期限合同。
表面上看,雙方簽訂的第三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協商一致的結果,但在實踐中,我們都知道根本不是這樣,很多員工為了工作不得不籤。
另外重要的是要知道勞動法傾向於保護工人。 企業必須履行及時的義務,這是法定的,否則將承擔不良後果。 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公司應事先徵求員工的意見。
公司提高或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且員工書面不同意續簽的,公司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如果只是口頭告知員工也是口頭回應,公司將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 可能需要向員工支付兩份雙倍工資。
一種是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工作,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差額,二是要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獲得雙倍工資補償。
因此,從勞動者的角度來看,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判決可能會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看,為保證勞動合法合規,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不打算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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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不續簽,則需要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不續簽簽證,則取決於具體情況,具體情況分為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維持或改善原有工作條件,勞動者仍未續約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降低原工作條件,員工不續約的,單位還將作出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工作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但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條件、福利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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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可以因違約而獲得補償。 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 員工獲得經濟補償是有先決條件的。 這可以提前與律師一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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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期滿後不願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