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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合同法》下的合同是什麼。
1)平等的主體;對於不平等主體之間的協議,例如,下級或下級之間基於行政從屬關係就某一事項達成的協議,不屬於《合同法》規定的合同;
2)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從內容上看,本協議確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具體而言,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財產權關係、債權關係、身份關係;
3)協議;合同首先是協議,所謂協議,是指雙方的約定。
4)婚姻、收養、監護等與身份關係有關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這不包括《合同法》規定的狀態協議; 事實上,根據我國的《擔保法》和即將頒布的《物權法》,產權協議也被排除在《合同法》的調整範圍之外。 結合上文第2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實際上只有乙個內容點,即債權關係約定;
通過明確《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我們將能夠對“約定”有更清晰的認識。 事實上,《合同法》中“合同”定義的中心詞仍是“約定”,只是在此基礎上增加了三個限定。 換句話說,合同首先是協議,但協議不一定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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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依法達成的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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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合同就是協議,“合同”是專有名詞,“協議”是昵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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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同特點明確、詳細、具體,約定違約責任; 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的標的物,簡單、籠統、有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從其區別來看,協議是簽訂合同的依據,合同是協議的具體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與身份關係有關的協議,適用有關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 如無規定,本部分的規定可根據其性質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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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協議與合同的區別如下:首先,雙方當事人實現合同的意圖相同,然後合同的生效和協議的法律效力相同。
其次,如果沒有法律要求,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則不需要特別公證。 最後,還有合同或協議,通常只是稱呼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概述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第465條 約合自由原則; 合同正義原則; 鼓勵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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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們經常看到,在電視劇集中,為了保證雙方交易的安全性,會簽訂合同。 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合同,避免**路。 除了簽訂合同,有時還需要簽訂協議,那麼協議和合同有什麼區別呢?
2、約束力不同: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該協議並未形成最終正式文字,除作為補充合同簽署的意見和實際等同於合同的法律效力外,未經雙方簽字蓋章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3、寬大程度不同:合同正文中的每乙個內容都必須具體、清晰、完善。 特別是,“違約責任”應設定得非常嚴格、準確,避免糾紛和糾紛。
該協議的許多條款可以在原則上和廣泛地規定,從而允許一定程度的靈活性。
4、性質不同:協議是簽訂協議的依據,合同是協議的具體化。 簡單來說,合同的內容是籠統的、有原則的、非具體的,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它的名字寫成合同,也不能叫合同,而是協議。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介紹了協議和合同的區別,相信大家對此有一定的了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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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與合同的區別在於,協議是簽訂合同的依據,沒有具體的標的物,簡單、籠統、獨創的規則,不涉及違約責任; 合同是協議的具體化,明確、詳細、具體,並規定了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如何寫。
關於如何寫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等相關問題,如何規定合同中的違約條款可以約定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約定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的具體金額或計算方法,由當事人根據標的物的狀況、標的物的數額、交易習慣、違約風險等因素確定。 此外,約定的金額過低或者過高於實際損失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進行調整。
2、勞動合同解除如何補償員工。
解除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民事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就某項服務及其服務成果達成的協議。
三帆裂紋與房屋衛風認購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約束力。 依法訂立的購房協議一般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正式訂立前簽訂的預訂合同,只要不因違法的法律規定而無效,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如果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正式合同,則根據保留合同,他們可能會承擔違約責任。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購房協議的內容非常明確和具體,可以認定為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民法典》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與地位關係有關的協議,適用有關地位關係的法律、法規; 如無規定,本部分的規定可根據其性質援引適用。
第471條.
當一方訂立合同時,可以採取要約、接受或其他方式的形式。
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是沒有人願意發生的事情。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不要驚慌失措,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和急救,使交警部門能夠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當事人或受託人當時在現場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事故的真實情況。 這有利於當事方之間的責任分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