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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錢不划算,付錢沒有風險,但有賠錢的風險。
如果是朋友就更好了,錢沒了,朋友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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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效比高,但要劃定乙個時限,過了這個時限,供款的人就不再免費供款了,過了時限,他還是會供款,那麼工資就要算了,不然遲早會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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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是一勞永逸,另乙個是月工,不划算。 如果你關係很好,不在乎錢。 你可以無視它,希望達成協議,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說出來。 最好不要有爭議。 希望我能幫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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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划算。 如果你僱乙個工人,給他乙個月3000元的工資,人們願意這樣做。 五五分。 您還不如多雇用一些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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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你不要這樣做,不管是開店還是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和關係好的人在一起,一旦出現分歧,你們的關係肯定會很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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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合作,不如改為僱傭關係,投資者為老闆,貢獻者為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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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錢是可以的'如果你不賺錢,那不是白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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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還不如分開開,有句話說:父子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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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是不划算的,出錢的人有一定的風險,如果輸了,就不一起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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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倆是什麼關係? 如果這種合作處理不當,可能會影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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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付錢,這是一筆划算的交易,你可以有很多時間賺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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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錢,你會得到薪水,你會有很好的關係,你會支付更多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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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划算,乙個是天賦,乙個是錢,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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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邀請某人不是那麼周到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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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看到,有錢的人有力量,有努力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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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一定不划算,貢獻的人會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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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風險也應該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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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會破壞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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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更好,風險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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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投資10萬,投資6萬,不解釋分配,10萬元應為56250元,6萬元應為33750元。
我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超市,我投資了6萬元,他投資了10萬元,這其中就包括了店面收入的錢,店鋪總收入是9萬元。
負責人的工資要提前定好,然後按比例分配,或者多給負責人分股。
我們兩個人,每人擁有50%的股份,投資的金額是一樣的,都是6萬。
超市的日常責任是否平均分配?
沒錯,都是均勻分布的。
然後利潤可以平均分配。
每個人應該分享多少?
如果你的利潤是90,000,兩個人,每人10,000,親愛的。
然後他投了10萬票,我投了6萬票,所以我再給他2萬?
你有同樣的股票,怎麼能乙個投資10萬,另乙個投資6萬。
如果悄悄帶雲國去投資十萬七梁六萬,不解釋隱性分配型別,十萬元應該是56250元,6萬元應該是33750元。
如果對分配有解釋,最好按照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他投資的10萬元中,6萬元是他自己的,4萬元是店鋪的收入。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把它分成兩半是有好處的,你不需要再給他20,000。
店鋪總收入9萬元,4萬元用於購買,還剩下5萬。 是的。
借條上有兩個人的簽名,其中一人死亡,具體取決於債務型別。 一般情況下,如果責任比例沒有約定,另一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More
MMM是乙個相互信任和幫助的社群。 所以,MMM的原則是“一人一戶”。 因此,每個參與者都必須有乙個錢包和銀行賬戶,其中包含唯一的位元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