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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非常同情你的困境,同時也為老闆感到難過。 這樣的人必須向他抱怨。
建議您這樣寫投訴信:
首先,如實寫下你在這家公司的工作,包括:你什麼時候開始在這家公司工作,從事什麼樣的崗位,累計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節假日(加班),工資領取情況;
其次,寫下公司被解雇的事實,包括:出於什麼原因,誰給你的通知,通知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是否有任何經濟補償; (就您而言,您返回公司應算作您的休假)。
第三,寫清楚公司是否有勞動合同,若未簽字,他人是否未簽,是否與他人向公司提出訂立勞動合同的要求,公司將如何回覆;
第四,在寫下上述資訊後,如果你有任何證明你是否在公司工作過的證明,如工資單、徽章、用於領取工資的銀行卡、公司資訊等,附上,並列出你共事過的同事的姓名,以證明你所說的是真實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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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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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資的,可向早兆勞動部門安全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你應該去你所在城市的勞動局對你的公司提出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立案並留下你的基本資訊。 然後去你的公司調查了解一下,如果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整租約,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如果遇到拒絕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執行。
拖欠工資是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 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是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的,公司全部承擔)。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取得仲裁協議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情況下,您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人的工資和報酬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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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人可到當地勞動局的勞動監察投訴點:方法簡單。
缺點:當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可以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可以被嘲笑到最後的結算點: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稍多,需要專業指導。 投訴時,一定要找到與其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的企業,按照法定程式進行投訴,不得採取堵路、堵門等違法形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雇員的工資,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以及(3)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雇員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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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接到勞動部門保障監察大隊的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你應該去你所在城市的勞動局投訴老闆的差事和生意,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提起訴訟,留下你的基本個人資訊,然後去公司調查查明,如果事情屬實, 它會出面調解,並警告老闆他的行為違反了法律,並下令改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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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工人遇到雇主拖欠工資的情況,他或她可以向當地勞工糾察隊投訴。 2、舉報人實名舉報,並留下確切位址或者**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應當予以保密。 應投訴人請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應當將結果告知投訴人。
1、公司不發工資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如果我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1.談判解決問題。
2、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建議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
4、如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遇到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或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有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如果這種方法不能解決問題,建議員工盡快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直接的渠道是: 1.與老闆溝通談判,要求補發工資。 2、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為您協商無果的,應申請勞動仲裁; 4、根據勞動仲裁情況,如果對方在15天內未起訴,則要求老闆賠償履約。 >>>More
這些規章制度,每個單位都有單位制,是不一樣的,但是有沒有帶薪休假(這個是全國統一的)。 如果是這樣,你可以從你的帶薪休假中扣除,你不需要扣除你的工資,你可以計算出你那個月每天的平均工資是多少? 如果月薪大於等於50元,是合理的,如果低於50元,那你去這個單位,為什麼要多扣呢? >>>More